华政办通〔202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华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七届政府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59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做好华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19〕663号)、《玉溪市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玉自然资〔2020〕38号)、《玉溪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和指标等相关要求,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村庄规划。
(二)工作原则。以多规合一、突出村庄特色、保护与建设并重、以农民为主体、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总体要求。坚持“县级统筹、部门指导、乡镇(街道)主责、村级主体”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全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实现村庄发展有目标、国土用途有管制、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全面推进全县乡村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绿色高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依托华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统筹履行全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职责,增设“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宁州街道办主任,县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各乡(镇)长、宁州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详见附件1)。
(三)成立专家组。成立“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专家组,成员由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建筑、土木工程、土地利用、地质灾害、农业生产、电力、通讯、水利、交通、市政工程、文物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等专业人员组成(详见附件2)。
(四)规划编制组织方案
1.各乡镇(街道)查清辖区内底数,按照“六个一”,确定村庄编制清单,县自然资源局审查把关报市级备案。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和上下联通工作,主动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组织业务培训,及时反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2.从推介的规划编制单位中比选确定设计单位(可以选择推介单位外的设计单位),编制价格不得大于指导价(详见附件3);开展驻村调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将相关基础资料收集提供给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编制单位驻村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和底图。
3.紧紧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扶贫工作队、挂包单位及挂包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和组干部、村民一同开展村庄规划编制。
4.村庄规划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规划批准之日起20日内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村两委将规划成果中规划蓝图和管制要求主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接受和执行。
(五)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辖区内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任务;参照县级领导小组,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设立机构,确定村庄规划管理机构和人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和成果审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督促及落实。县乡村振兴办、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并提供相关行业规划成果、资料,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任务与安排
(一)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已编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和提升完善;到2021年底,以行政村为单元,按《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完成全县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
(二)任务分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县村庄规划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意见报市级,各乡镇配合开展评估工作,根据确定的编制计划,各乡镇(街道)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组织村委会(社区)及时启动规划编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编制任务、成果报批等工作。
(三)进度安排
1.2020年12月初,对已编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和提升完善;
2.2020年12月底完成乡镇(街道)、村级的培训;
3.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县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4.2021年1月底,各乡镇(街道)确定设计单位并签订编制合同;
5.2021年6月底前完成:驻村调查,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扶贫工作队、挂包单位及挂包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和组干部、村民一同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充分讨论和听取村民意见,形成规划成果;
6.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成果公示、技术审查和成果报批工作;
7.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成果公告,将规划成果中规划蓝图和管制要求主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
四、成果与要求
(一)规划编制要求
1.规划定位。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乡村建设的法定依据。
2.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规划近期为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3.规划层次。村庄规划应当包括村域、自然村(集中居民点)两个空间层次。村庄规划至少以1个行政村为单元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二)成果内容要求。村庄规划鼓励采用“前图后则”的形式,成果由管理版成果和村民版成果(规划读本)构成。
1.管理版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
(1)文本。规划文本是对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以结论性内容为主,文字表达应规范、准确、简练。包括总则、村域规划、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近期项目安排、规划实施保障。其中,村域规划内容包括发展目标、空间格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国土综合整治、防灾减灾;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内容包括自然村(集中居民点)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风貌引导、人居环境整治措施等内容。
附规划目标指标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项目表和近期重点项目表。
(2)图件。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图;可选图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产业规划图、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布局图、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总平面图、自建房通用图、效果图等。
(3)附件说明书。对规划背景、现状分析、上位及相关规划、村域规划、自然村(集中居民点)规划、近期项目安排等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说明。鼓励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分析性、过程性及可选图件纳入说明书。相关记录材料。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其他会议纪要等相关记录材料。
(3)数据库。村庄规划成果应按照《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建立数据库。
2.村民版成果(规划读本)
以通俗易懂、便于实施为原则,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面向当地村民的村民版成果。包括各类边界和管控要求、设施布局、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民居风貌、建筑退让、建筑高度、近期建设项目等内容,以村规民约的方式表述,做到“文字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行”。
(三)成果质量要求。按《云南省县域村庄布局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指南》、《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质检软件及质量检查细则》等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达到成果上报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乡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和成果报批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为乡镇(街道)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反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技术培训;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村庄规划编制计划,明确编制工作时间进度,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二)质量保障。县级专家组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规划编制,对最终成果审核把关。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编制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组织相关部门专家深入镇村,一同研究讨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三)经费保障。县财政负责做好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保障工作。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先按照市级要求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中,通过乡村振兴争取一部分,镇村自筹一部分、挂包单位协调一部分解决经费问题,不足部分再纳入县财政分年度保障。
(四)监督检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行按月报送工作进度制度,月进度由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进行月通报。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完成情况由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将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华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华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专家组名单
3.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费指导意见
附件1
华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永聪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邓会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江 韬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察专员
范云松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 毅 县财政局局长
陈生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艳萍 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局长
杨济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普兴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光磊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坝兴伟 县水利局局长
张文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婷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劲松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古俊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白微静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李海雁 宁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操原 盘溪镇镇长
李 昶 华溪镇镇长
胡 斌 青龙镇镇长
王崇江 通红甸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指导政策落实和组织技术规范培训;督促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邓会宾任办公室主任,陈生记、李海雁、马操原、李昶、胡斌、王崇江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县自然资源、农业、各乡镇(街道)等分别抽调1-2名工作人员,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负责起草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技术培训;协调各部门参与规划编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
华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专家组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联系电话 |
王 勇 | 华宁县住建局 | 工程师 | 建筑工程 | 18708777806 |
韩朴林 |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 工程师 | 土木工程 | 15508770104 |
付朝雄 |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 工程师 | 土木工程 | 13888906191 |
段兴甜 | 华宁县水利局 | 高级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13187740678 |
董旭辉 | 华宁县水利局 | 高级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15687746989 |
罗雁宝 |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 | 高级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 | 13887738967 |
唐兆林 | 华宁县规划管理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城市规划 | 18164603364 |
师子乾 |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15987153780 |
吴海军 | 云南开发规划院 | 国家注册规划师 | 城乡规划 | 13508714205 |
蓝 红 | 云南有恒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国家注册规划师 | 城乡规划 | 13988452910 |
杨玉昆 | 云南拓朴设计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建筑、规划 | 13108770055 |
高海珍 | 昆明市规划设计院 | 高级工程师 | 城乡规划 | 15288183764 |
附件3
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费指导意见
名称 | 空间层次 | 面积或人口 | 资金(万元) | 备注 |
实 用 性 村 庄 规 划 | 村域 | 小于20km² | 2.5 |
|
大于20km² | 3 |
|
自然村 | 500人以内 | 1.5 | 有1:500地形图 |
1.8 | 无1:500地形图 |
500—750人 | 1.8 | 有1:500地形图 |
2.2 | 无1:500地形图 |
750—1000人 | 2 | 有1:500地形图 |
2.5 | 无1:500地形图 |
1000人以上 | 按人均20元 | 有1:500地形图 |
按人均25元 | 无1:500地形图 |
备注:1.无1:500地形图的,费用含规划和测绘费用。2.已有自然村规划的,成果纳入行政村规划,按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提升完善,建立数据库,费用按指导价的50%收取。3.在城镇规划区内村庄,成果要求应满足城镇控规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4.暂时不需编制自然村规划的村庄,应当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