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宁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解读
2023年3月2日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理了《华宁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便于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三年行动计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玉溪市制定印发了《玉溪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玉政办发【2022】29号),结合实际,华宁县制定了《华宁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明确到2022年底,学校安全防范“三年行动计划”达标,涉教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稳中有降;到2023年底,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巩固提升,60%的学校完成省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涉教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省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涉教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6项重点任务,20条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二是提升平安校园能力建设;三是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四是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五是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六是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校园安全工作经费,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民办学校举办者要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附件:华宁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华政办〔2023〕3号_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