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公证处为华宁县司法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1名,其中,设主任1名。
主要工作任务
1、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和相关的事务,为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相关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依法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
2、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3、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云南省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下段泉乡佳园C1栋7号
联系电话:0877-501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