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医疗保障局机构概况
华宁县医疗保障局是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华宁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华宁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单位全称:华宁县医疗保障局
(一)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康街5号
(二)邮编:652899
(三)联系人:赵敏
(四)联系电话:5019567
(五)单位介绍:华宁县医疗保障局为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单位全称: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
(一)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康街5号
(二)邮编:652899
(三)联系人:赵敏
(四)联系电话:5019567
(五)单位介绍: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为华宁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经办华宁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华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华宁县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经办华宁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华宁县退休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经办华宁县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缴费核定等经办和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工作;负责华宁县的协议医药机构各类医药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等经办工作;负责华宁县参保人员各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工作;负责华宁县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评审复审;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负责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助药品和耗材采购经办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统计和分析,对医保服务价格调整提出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