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华宁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的报告
—2024年11月5日在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华宁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
一、财政预算调整背景
年初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目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7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0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1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192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72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7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市场整体环境影响,企业销售不乐观,重点税源企业减收较大,矿产资源开采未按预期开工,房地产市场无回暖迹象,土地资源盘活不理想,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根据预算法第七章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现提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二、全年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71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增收5995万元,增长11.73%。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4389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支6652万元,下降4.42%,比上年减支4748万元,下降3.19%。
1.平衡情况。按照现行省对市、市对县财政体制计算,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68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100万元,返还性收入23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33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997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调入资金6000万元。支出总计168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89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15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18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50万元。收支平衡。
2.具体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调整为35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收10100万元,下降22.39%,比上年减收5393万元,下降13.35%,减少的主要是:增值税减少2833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少905万元,资源税减少3920万元(仅源泉亨通减少1160万元),耕地占用税减少732万元,烟叶税减少475万元,契税减少5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少257万元。非税收入调整为221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10100万元,增长84.17%,比上年增收11388万元,增长106.31%,非税收入中增幅较大的主要是:专项收入中活发集团、源泉亨通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增加178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9983万元,主要是大龙潭调水定额补助2985万元、光伏项目资源使用费2747万元、棚改资产处置收入425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增加了活发、玉珠、珠峰上缴耕地开垦费3186万元,但年初预算的新增耕地指标收益3000万元未入库。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上级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933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740万元,增长7.79%,比上年减少5627万元,下降5.69%,主要是:2023年市级代垫我县赤字部分4700万元,结算补助减少,衔接资金减少1000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997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572万元,下降31.42%,比上年减少7988万元,下降44.46%。主要是农林水方面专项资金减少。
调入资金。调入资金预计完成600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减少2723万元,下降31.22%。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16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5万元。据市级批复结算,确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数为160万元,为弥补2024年财力缺口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支出调整事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4389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支6652万元,下降4.42%,比上年减支4748万元,下降3.19%。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性支出增加7886万元,主要是上解增加去年市级代垫赤字47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增加3186万元。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2801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上解支出调整为211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940万元,增长39.05%,比上年增加5778万元,增长37.59%。其中:体制上解8980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上解150万元、固定性上解6250万元、留抵退税上解1070万元、市级代垫2023年赤字上解4700万元。
转移性支出。区域间转移性支出调整为31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86万元,增长100%,比上年增加3186万元,增长100%。用于购买活发、玉珠、珠峰耕地指标支出。
债券转贷还本支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调整为65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0万元,下降18.75%,比上年减少19825万元,下降96.83%,主要是2023年上级下达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20470万元。
(3)预备费调整情况。预备费调整为5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00万元,下降75%,比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50%。
(4)其他说明事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需要说明事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3894万元,支出安排如下:“三保”支出10298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1450万元、保工资80091万元、保运转1443万元。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4039万元;项目支出36371万元;预备费500万元。
预备费指标调剂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剂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指标537.59万元,其中:用于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工程、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159.59万元,用于国道G357线(华溪镇过境段)道路应急抢险项目建设378万元,在本次预算调整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不动用预备费列支。
盘活存量资金情况。1-10月通过集中盘活,收回存量资金2617万元,统筹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基本民生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75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4064万元,增长17.27%,比上年增收15876万元,增长135.5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33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支9203万元,增长38.17%,比上年减支57408万元,下降63.28%。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拨付澄华高速、园区专项债64000万元。
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923万元,收入合计34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3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支出合计34014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上级补助14万元,上年结余23万元,收入合计60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000万元(主要是作为调入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转移支付支出37万元,支出合计6037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暂不作调整。
以上调整为截至目前掌握的情况,若本次调整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仍发生其他调整变动的,并入决算草案一起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压实责任,积极组织收入。围绕年初财政增收方案,建立目标责任清单,确保10-12月税收收入16458万元、非税收入6080万元入库。税收收入方面主要是:资源税预计入库4365万元,主要是加快推进火特、磨盘山、小黑者磷矿开采,活发集团预计600万元,小黑者预计1500万元,外来磷矿企业预计1900万元,康盛磷业存量磷矿出售预计100万,珠峰采石场预计200万元,其他零星资源税预计100万元。房产税预计入库2061万元,主要是学成大院预计1000万元、华心园预计1000万元。耕地占用税预计入库2480万元,主要是:盘溪镇、华溪镇、通红甸分选果厂及时缴纳剩余耕地占用税300万元;葫芦地等光伏项目耕地占用税480万元;加快各乡镇宅基地耕地占用审批,以移民搬迁户为突破口,逐级推进,追缴耕地占用税200万元;追缴大龙潭调水工程耕地占用税1500万元。契税预计入库699万元,主要是城投大厦、华城大院、金茂华府等11个小区增量房已备案未缴纳契税435套房产及时办证缴纳契税,预计税收收入522万元;公安小区未缴税143户,预计税款57万元;督促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缴纳契税企业及时办理申报缴纳,预计120万元。非税收入方面: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入库7221万元,主要是斗泥、白岩子矿业权出让收益800万元;华宁云能投上缴葫芦地光伏项目资源配套费300万元、普茶寨风电项目资源配套费1800万元;债务“连环清”县城棚改资产处置收益4251万元。资源(资产)盘活方面:积极推进“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2亿元”、“华宁县林业产业发展项目1.8亿元”融资项目,预计可增加非税收入3.1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方面:10-12月预计实现土地价款16899万元,主要是盘溪园区3-7号地块2413万元;南过境路旁原信用社地块1499万元;南过境路城关汽贸城1950万元、县城棚改菜园片区1300万元(总共34亩,预计2024年供地10亩,每亩130万元);国资公司债务“连环清”上缴划拨土地价款3700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严守预算平衡。一要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巩固2024年临聘人员压减方案,严控临聘人员规模。二要优化库款保障顺序,建立先“三保”、后其他的库款保障顺序,确保“三保”支出按时足额落实。三要加强支出预算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无预算、超预算不安排支出。四要加强预测预警监控,加强库款运行分析和监控,建立库款保障水平动态监控、动态评估、动态处理机制,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五要严肃财经纪律,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抓实审计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三)加大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至9月,通过财政部门下达的中央、省、市级资金7908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499万元,下降10.07%,较年初12亿元的底线目标差距较大,10-12月还需争取26531万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立足部门优势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华人发〔2024〕34号关于批准华宁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