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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来源: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6-03-03 15:03   点击率:18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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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定期生活补助、解困救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第三次修订)规定、《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退役发〔2024〕94号)文件、《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文件的通知》(玉退役通〔2025〕1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华退役军发〔2025〕1号)文件、《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份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意见》云民优〔2015〕5号文件、《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军分区动员处转发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消防总队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员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华宁县对优抚对象进行各类生活补助,是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奠定坚实基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使其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真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使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华宁县对优抚对象进行各类生活补助,是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奠定坚实基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使其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真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使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6年我县预计发放各类定期生活补助、解困救助经费合计资金2,129.34万元,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其中上级资金预计1,925.94万元,县级资金预计203.4万元,其中: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026年预计发放资金1,381.72万元;优抚对象生活困难(城乡一体化)补助预计发放资金52.80万;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预计发放55.3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预计发放106.46万元;优抚对象“解三难”临时救助预计36.00万元;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预计45.60万;重点优抚对象医保补助、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人员医疗保障、1-6级残疾军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预计79.90万元;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生活费预计29.98万元;春节、建军节慰问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预计68.0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立功奖励金预计发放303.5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我县预计发放各类定期生活补助、解困救助经费合计资金2,129.34万元,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其中上级资金预计1,925.94万元,县级资金预计203.40万元,其中:

(一)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预计人数1510人,其中伤残军人74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4人、老烈士子女2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2人、参战退役人员660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694人,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退役发〔2024〕94号)文件;《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文件的通知》(玉退役通〔2025〕1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华退役军发〔2025〕1号)文件,2026年预计发放资金1,381.72万元,其中上级承担1,381.42万元,县级承担0.30万元。

(二)优抚对象生活困难(城乡一体化)补助:预计110人,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份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76号)文件,2026年预计发放资金52.80万,其中上级承担35.90万,县级承担16.90万。

(三)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预计人数为71人,根据(云退役发〔2021〕35号)文件;(玉退役军发〔2021〕9号)规定。2026年预计发放55.38万元,其中上级39.30万元,县级承担16.08万元。

(四)重点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预计100人,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有关经费保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89号),2026年预计发放106.46万元,其中上级承担104.11,县级承担2.35万元。

(五)优抚对象“解三难”临时救助:预计36.00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意见》(云民优〔2015〕5号)文件,2026年预计发放36.00万元,其中上级承担19.10万元,县级承担16.90万元。

(六)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预计45.60万元,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启动2022年10月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云退役发〔2022〕112号)文件,2026年预计发放15.60万元,其中上级承担13.73万元,县级承担1.87万元。

(七)重点优抚对象医保补助、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人员医疗保障、1-6级残疾军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预计79.90万元,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玉退役发〔2023〕6号)文件,2026年预计发放金额79.90万元,其中上级承担0.00万元,县级承担79.90万元。

(八)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生活费:预计29.98万元,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第三次修订)规定,2026年预计发放29.98万元,其中上级承担0.00元,县级承担29.98万元。

(九)春节、建军节慰问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预计68万元,其中春节慰问荣誉军人6人、慰问脱贫监测户、低保户、特困户中的退役军人146人、全覆盖慰问优抚对象1510人,“八一”建军节全覆盖慰问优抚对象1510人,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的通知》(云民电〔2015〕31号)文件,2026年预计发放68.00万元,其中上级承担49.58万元,县级承担18.42万元。

(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立功奖励金:预计325人(义务兵家属175人,立功受奖150人),根据《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军分区动员处转发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消防总队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员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华政办发〔2011〕146号)文件。2026年预计发放303.50万元,其中上级预计282.80万元,县级预计承担20.7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用款计划:1.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按月发放。2.春节和“八一”两节慰问在2026年一月和八月开展。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发放。

支出项目:1.发放省级核定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补助项目经费,每月预计项目经费116.14万元。2.分别在一月和八月发放优抚对象慰问预计经费68.00万元。3.在一月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8.75万元,八月发放168.75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抚恤优待生活补助,是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奠定坚实基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使其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真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