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安全生产形势
2020年,华宁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4起、死亡8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下降4起,死亡人数持平。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冶金工贸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4人,去年同期未发生)。道路运输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二、 近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质量存隐患。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在巨大的市场消费潜力驱使下,部分商户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购进销售“三无产品”,产品质量难以保障,隐患巨大,事故频发。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面广,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企业设备陈旧,安全性能差,生产工艺落后,多数企业还达不到国家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
(三)事故发生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重大项目增多,高速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增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工贸、建筑施工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仍有事故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开展全天候、全覆盖、不定期排查检查,对违规经营者重处。全面推行安全仓销售方式,提升本质安全。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切实规范烟花爆竹从业经营行为,压实监管责任,通过强监管、严执法,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按计划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准入条件,督促危化品企业管控流向及查验制度,公安、交通、应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危化品流向管控和车辆、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三)抓好源头管理,加大推进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力度。严格监管企业的新、扩、改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工作,从总体布局、安全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等方面把好源头关,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减少或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按照企业全面负责、职能部门实施监管、第三方技术支撑,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的思路,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活动,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五到位”要求,使突出的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