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农村红白习俗“三不起”治理任重道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们物质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在农村,因陈风陋习和互相攀比心理,使得“红白”事的“面子工程”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一、天价彩礼“娶不起”
以玉溪市华宁县为例,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婚房的投资、婚宴费用、彩礼也水涨船高,特别是家里越贫困的,越要“天价彩礼”,想通过嫁女儿让自己富裕起来,相对的导致了另外一个家庭债台高筑,变成了贫困家庭。总之,农村因婚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产生的原因也比较复杂。
一是攀比心理严重。农村普遍存在一些陈风陋习和攀比之风,部分人认为女儿养了几十年,要变成“泼出去的水”,要点彩礼理所当然,因而就有了像卖女儿一样收高价彩礼的现象发生。其实,“天价婚礼”尽管人人都不情愿,但又碍于面子无法抗拒。为了面子好看,你要的彩礼多,我要的比你要得还多,“房子和车子”成为标配,以此提高女儿的身价。你摆的婚宴200一桌,我就摆个300一桌,认为这样才有面子,好像自家比人家 “强”许多。
二是农村男女比例失衡。一方面农村重男轻女,导致男女性别比例失衡;另一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青年进城务工,更多女性倾向于在城里找到伴侣,加之,到外面开拓了眼界,更希望留在外面发展,导致农村女性数量减少,农村适龄男青年想要结婚,只能掏高价彩礼“买”媳妇。
三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是根本原因,农村彩礼、婚宴费用上涨是人类社会生活货币化在婚姻上的表现。农村经济发展了,家庭收入普遍增加了,相对的彩礼、婚宴费用也随之水涨船高。但是,仍存在家里越贫困,越要“天价彩礼”的现象,其原因就是希望通过“彩礼”,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
二、豪华丧葬“死不起”
华宁县殡葬改革工作借助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推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坚持走公益性、生态型殡葬改革路线,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通过完善服务配套、引入先进理念、创新服务形式等措施,着力为群众提供更廉价、优质、方便的殡葬服务。
近五年的殡葬改革成效明显,实现100%火化,100%进入公墓安葬。在强有力的殡葬改革措施推行下华宁县不存在殡葬过程高收费,公墓高要价,民间殡葬队伍参与殡葬服务的情况。
一是华宁县殡仪馆严格按照《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宁县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华宁县殡仪馆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华发改价格〔2015〕3号)、《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关于华宁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华发改价格〔2015〕4号)两个价格文件标准执行。殡仪服务价格合理。
二是自从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华宁县实行火化补助,有效避免因豪华葬而“死不起”之类情况发生。死亡人员火化进公墓后,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5000元,其他一般群众一次性补助4000元,实行先葬后补。
三是公墓建设布局合理,管理逐步规范。各村社区将公墓管理纳入村(社区)的日常工作管理,并严格的按照公墓管理办法进行安葬,5个乡镇都对墓碑安装进行了招标,统一进行采购统一样式安装,公墓管理委员会,对公墓的安葬和后期管理进行监督。除公职人员外其余人员可选择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目前华宁县公益性公墓价格,宁州不高于3000元/穴位,华溪镇、盘溪镇不高于2260元/穴位,青龙镇不高于1000元/穴位,通红甸乡不高于600元/穴位。
尽管殡葬改革中实行火化补助,殡仪服务、公墓安葬中严格控价。但还是有部分特困群众难以承担殡葬服务收费。如:马鞍山社区普鲁味小组焦某某,64岁,其妻文某某67岁,患有精神病因外出未回家,造成意外死亡。焦某某夫妇年岁已高无劳动能力无儿无女,在此次意外中焦某无力承当丧葬费用。民政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特性,将给予其一定应急补助。
三、人情礼金“送不起”
人情味在农村可以说是一块“活招牌”,然而这种感觉也在慢慢演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现在消费第一支出就是食品。在过去,看病支出排在第二位,但现在很多农民家庭第二支出就是人情礼金。
在过去那几年,要说婚丧嫁娶等大事,送礼金也情有可原。但随着“人情味”的变样走味,诸如幼儿满月、小孩升学、乔迁新居等等都要收礼金。而且,礼金标准也在不断增加。一般都要200元至500元左右,关系相对紧密的亲友礼金标准要上千元。
但近年来随着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文件出台,这种人情味变人情债的“送不起”人情礼金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民政局在全面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中,积极引导村民把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写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好村规民约的“软法”作用。目前已全面完成我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验收工作,着力构建了“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