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431201000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华宁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驶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县公安经费保障、警用装备、基本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
4.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负责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活动。
6.负责指导、规划、建设、管理全县公安信息网络、应急保障、公安业务数据库、机要通信业务工作。
7.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8.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9.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刑事案件、暴力恐怖事件。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开展在侦专案3个、协侦专案3个,7月25日成功收网破案捣毁“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窝点5处,抓获涉案人员10名,缴获电脑、存储介质、图书资料等一批;按上级要求核查线索7件25人次;收集研判上报各类公安维稳信息39期,管控重点人员11名,入户调查邪教前科人员22名,接处宣传骚扰电话、信件9人次,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严格按照“堵通道,铲土壤,防事件”的反恐维稳工作总体部署,抓实“防回流、防入境”工作,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四项机制”,固化街面巡防和值守,有效提升全县防控暴恐风险的实战能力和水平。2017年,开展反恐应急演练(拉练)6次、宣传活动15次,采集录入涉疆关注人员28人、阵地8个,及时更新相关动态信息59条,未发现涉恐涉暴重点人在我县活动的情况。充分发挥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和网络技术手段两个优势,及时发现、研判、核查行动性、煽动性情报线索,及时过滤删除各类有害信息。2017年,共收集上报互联网情报舆情信息588条、被采用546条,开展落地调查840条,妥善处置本地舆情13条,发现上报有害信息200条,查处违规网吧7家、处罚违规上网人员11人,完成全县22家网吧的“实名宝”人脸识别系统安装。持续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围绕不稳定因素排查、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关注人员管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涉稳风险研判、评估、防范、疏导。2017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49起,化解518起(其中化解敏感性、涉众性19起)。认真落实接访、会商、终结等制度,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2017年,受理群众来访7件10人次、上级交办14件14人,办结率均达100%,积极化解终结吴传忠信访案;严格落实11名信访重点人员包案稳控措施,无漏管失控现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建立健全重大警务活动分级响应机制,完善安保方案和应急处突预案,圆满完成“两节”、各级“两会”、省党代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商洽会”、柑橘节等重大会议和活动安保任务,实现了十九大安保维稳“五个严防发生”、“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
1.华宁县公安局
2.华宁县看守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1人。其中:行政编制27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56辆,在编实有车辆5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701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700.92万元,占总收入的95.47%;其他收入318.16万元,占总收入的4.53%。与2016年5681.08万元相比增加了133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95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22.49万元,占总支出的75.14%; 项目支出1727.75万元,占总支出的 24.86%。与2016年支出5838.63万元相比增加了1111.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2.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53.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1%。与2016年支出金额4336.93万元相比增加了885.5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公安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7.65万元。与2016年的支出金额1501.70万元相比,增加了225.9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2017年平安华宁县城监控建设项目资金4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56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2%。 与上年相比增加835.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平安县城监控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与上年相增加183.94万元 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与上年相比59.92万元, 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5.住房保障(类)支出35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与上年相比70.0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33万元,支出决算为67.83万元,完成预算的76.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2.5万元,完成预算的7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4.17万元,下降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5万元,下降 2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67万元,下降48.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及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2.5万元,占77.4%;公务接待费支出15.33万元,占2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6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2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办公所需水电费、办公用品购置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机关人员培训费、印刷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宁县公安局资产总额5185.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9.11万元,固定资产3746.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2项,账面原值24.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685平方米,账面原值48.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185.19 | 1439.11 | 3746.08 | 1529.49 | 821.95 | | 1394.64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7.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华宁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400431201111
华宁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1811091129050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