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要求,现将华宁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跨省、省内跨州(市)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类别
华宁县户籍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申请条件
2025年在玉溪市外云南省内或云南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三、补助标准
在玉溪市外云南省内务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在云南省外务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四、所需资料
1. 《华宁县跨省、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三份;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申请人跨省或省内跨州(市)务工三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一份可以是企业出具的务工证明,也可以是劳动合同(协议),务工证明需写明务工起止时间与工资收入,并加盖用人单位财务或单位公章;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或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跨州(市)务工人员只能“线下”申请),“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省外务工和省内跨州(市)务工人员“线下”申请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社区)服务窗口领取华宁县跨省、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正确填写后并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交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1. 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2. 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3. “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4.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六、特别提示
在玉溪市外云南省内务工的华宁县户籍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只能到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在受理线下申请业务时,必须在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中核对、更新申请人的所有信息与申请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后方可上报华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7-5018806
附件:华宁县跨省、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及务工证明.docx
华宁县跨省、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及务工证明(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华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