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18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公示
根据(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16〕45号),根据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华宁县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联系电话:0877-5016636,联系人:李春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
1 | 华宁县大栗树箐珠山采石场 | 华宁县大栗树箐珠山采石场 | 华宁县大栗树箐 | 项目开采范围经华宁县国土资源局堪定,共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平面投影面积为0.0261km2,开采深度55m(1885m至1830m),整个项目区由采区、破碎区、采场便道区、堆放区组成。矿山的年生产规模为5万吨,产品为石灰岩。 | 废气:采用湿式凿岩,并采取了密闭+洒水措施后,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报告建议建设方把一破工段和筛分后段密闭起来,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矿区雨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山地农肥,不外排。项目区设置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处理矿区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 噪声:合理布局、设备安装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固废:废土弃石作为填土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区工作人员清运至县城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 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限值要求。 废水: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排放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处置率100%。 |
2 | 华宁宁州草天箐空芯砖厂项目 | 华宁宁州草天箐空芯砖厂 |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城关三队 | 华宁宁州草天箐空芯砖厂年生产空芯砖10万块,主要生产原料为水泥和风化砂。项目占地面积2000m2,整个项目区由生产区、成品区、生活区(员工临时休息室)、雨水收集池、水窖组成。 | 废气:项目的袋装水泥堆放在厂房内,且用工程布遮盖,项目在原料装卸、堆放、搅拌、原料购进和成品砖外售运输产生的(粉)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废水:养护废水通过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主要是做饭污水,由容器统一收集后给养猪场(企业自有)喂猪,不外排;旱厕依托华宁宁州红平煤炭销售店,粪便污水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地施肥;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生产用水。 噪声:合理进行设备布置;主要噪声源头的机械设备,搅拌机安装减震垫;项目边界靠近敏感点华宁消防队的一侧,种植绿化隔离带,既降低噪声,又美化环境。 固废:项目在养护阶段的次品砖量少,一般用于厂区围墙的建设或者赠送于购买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当地垃圾规范点处置。 | 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产品养护废水、生产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生产用水;旱厕依托华宁宁州红平煤炭销售店,粪便污水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地施肥,其余少量生活污水由容器统一收集后给企业自有养猪场食用,不外排。 噪声:排放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处置率100% |
3 | 年产5000套殡葬用品及500件生活工艺陶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 | 华宁金储琉璃制品工贸有限公司 | 华宁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华盘路旁 | 项目占地面积1000m2,主要建设年产5000套殡葬用品及500件生活工艺陶生产线及相关公用辅助设施。 | 废气:采用清洁的燃料液化气进行烧成;原料卸料时,降低落差减少扬尘,物料运输必须篷布遮盖,减少颗粒洒落;配料、过筛等工序在进行操作时减轻力度,减少粉尘的产生量;装卸过程及时洒水,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清理运输道路。 废水:生产废水经排水渠流入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原料球磨用水,污泥回用作原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设备定期维修。 固废:废坯及残次品与原料相符合,可直接进入球磨磨碎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材料厂区内收集后由新庄村村民运走处理;化粪池由新庄村村民清掏作农肥,沉淀池污泥可作原料回用;厨房泔水用容器收集后,由新庄村村民两天清理一次,用作养殖饲料;废石膏模收集后定期运至华宁县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在厂内统一收集,由园区环卫清理送华宁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 废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可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5中及修改单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不外排。 噪声:排放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处置率100%。 |
4 | 华宁县葫芦口水电站 | 华宁县电力公司葫芦口水电站 | 华宁至禄丰公路47km的青龙河畔 | 华宁县葫芦口水电站是青龙河梯级电站开发的第一个梯级电站,于1989年建成投入运行,且与2015年完成了对该水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葫芦口水电站属拦河闸体径流引水式,由拦河闸、冲砂闸、进水闸、引水明渠、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主副厂房、升压站等工程组成,装机容量2×1250kW,年设计发电量900万kWh,年设备利用小时4500h。开发任务以发电为单一目标。 | 废水:项目电站内部实习“雨污分流”, 少量的生活污水经简易水冲厕收集后全部排入集水池,回用于厂区自种菜地作为农肥施用,不外排。为了预防变压站突发事故产生漏油对水质造成污染,在电站建设中设置变压站突发事故集油池和吸油毡。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降噪。 固废:生活垃圾产由工作人员下班后带至周围村庄,依托村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压力前池截留垃圾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压力前池附近的垃圾暂存间,定期由工作人员送往村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生态环境:在冲砂闸闸门下部焊接了10cm钢条,使冲砂闸无法关闭,确保生态流量下泄人为不可控,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0.163m3/s。 | 废水:不外排。 噪声:排放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处置率100%。 生态:可确保足够的下泄生态流量。 |
华宁县大栗树箐珠山采石场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1.pdf
华宁县葫芦口水电站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报批终稿).pdf
华宁宁州草天箐空芯砖厂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2.pdf
华宁金储琉璃现状报告(报批稿).pdf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华宁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华宁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