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爱尚娱乐城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宁爱尚娱乐城
2、建设单位:华宁爱尚娱乐城
3、项目性质:新建
4、行业类别:歌舞厅娱乐活动(R8911)
5、项目地点:华宁县客运站附楼
6、项目投资:投资总概算600万元,环保投资32.024万元;实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70.4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1.74%。
7、项目规模:本项目共有四层,占地面积为550㎡,建筑面积2220㎡。其中一楼布置接待大厅、酒水超市、仓库、操作间、小包房3间以及一间机房;二楼包括7间VIP包房以及1间中包;三楼为15间中包;四楼包括3间大包1间VIP包房以及3间小包和2间豪华大包。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该项目2016年8月1日经华宁县中小企业局审查批准,同意备案,核发了《项目登记备案确认证明》,(华企备【2016】16号)。2016年8月,华宁爱尚娱乐城委托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华宁爱尚娱乐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25日,项目通过华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华环审【2016】27号)。
(2)该项目于2016年7月开工,2016年8月竣工。2017年1月28日,华宁爱尚娱乐城委托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承担华宁爱尚娱乐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2月6日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收集了相关资料,经现场调查,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依据方案要求,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4~5日对项目厂界噪声、废水进行了监测,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现场监测、调查结果,玉溪市红塔区环境监测站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作为华宁爱尚娱乐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依据。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一)废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3.826m³/d,1396.49m³/a。项目废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化粪池容积为12m³)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华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在化粪池停留时间可达1天以上,故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华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废气:本项目不设置职工食堂、不烹饪食品,营业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对周边的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本项目配备一台柴油发电机,发电机只作停电时应急用,使用频率较低,运行时间较少,燃烧的0#号柴油含硫量低,且发电机放置于专门的发电机房内,燃油烟气经配备的烟气过滤系统处理后外排,发电机燃油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KTV包厢内音响设备、包房内空调运行噪声及娱乐噪声等。项目包房采用全封闭式设计,使用空调对室内空气进行调节,并用吸音纸、吸音板、大芯板、 密度板等进行装修,包房设计了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措施进行降噪。经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3月4日~5日监测,边界噪声昼间、夜间测值均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是职工工作期间和KTV包房运营期间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纸屑、果皮、瓜子壳、饮料空瓶、酒瓶、塑料袋以及被遗弃的速食等,项目区包间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酒瓶及废饮料瓶、废纸等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定期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原则上日产日清、不滞留、不积压。职工人员为2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0.5kg/d,产生量为12.5kg/d;KTV最大接客量为400人/d,顾客垃圾按人均0.2kg/人·次计,产生量为80kg/d。则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垃圾量为92.5kg/d,33.76t/a。
(五)环保管理检查
根据现场对照检查,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对策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
(六)竣工验收调查总结论
经现场监测、调查,华宁爱尚娱乐城建设项目各组织机构运行正常,环评及批复要求求的措施基本落实。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水管网,纳入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边界噪声声、废水监测结果已达到验收标准要求。各污染处理设施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可以满足足项目日常环保管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建设单位向华宁宁县环境保护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及根据审核验收调查表,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基本落实,各类验收资料齐全,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现场验收。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