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德-秧草塘磷矿矿山80万t/a开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禄德-秧草塘磷矿矿山80万t/a开采工程
2、建设单位:华宁源泉亨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地点:福禄德-秧草塘磷矿区位于华宁县城北东方向,距离30km。隶属县青龙镇所辖。
5、项目投资:项目投资788.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7.5万元,占总投资75%。
6、项目规模:秧草塘露天采场为山坡+凹陷露天开采,矿山为矿石及废石的运输将修建8.3km的矿山公路,建设容积为186万m³的废石场。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华宁源泉亨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华宁源泉亨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福禄德-秧草塘磷矿矿山80万t/a开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6月25日取得了华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华环许准[2008]04号)。
(2)华宁源泉亨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委托华宁县环境监测站对华宁县福禄德-秧草塘磷矿矿山80万t/a开采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站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的要求,于2015年5月对该项目矿区和敏感点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1)水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跟具华宁县环境监测站与玉溪华恒公司对该项目水质的监测,项目所主要污水体均符合IV类水质要求,项目建设基本未对该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未降低项目区水环境功能。(华宁县环境监测站首次监测矿山东部地下水及青龙河下游3公里处地表水总磷超标,后由玉溪华恒公司复测达标。)
此外,华宁县环境监测站对本项目临时堆场废矿石采样进行毒性浸出实验的结果表明,本项目废矿石属于一般固体废物Ⅰ类,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其淋溶水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不明显。
(2)环境空气调查结果
华宁县环境监测站对矿区四周的村庄空气质量进行了为期5天的监测(2015.05.20-2015.05.24),TSP浓度达到环评要求的空气环境质量。此外,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也表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监测数据和公众参与调查判断,本项目实施产生的粉尘、扬尘、爆破烟气等废气对矿区及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未降低当地空气环境功能。
(3)声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华宁县环境监测站日连续两天对项目附近羊龙潭和秧草塘两个点昼、夜噪声的监测表明,两个点位噪声均达到环评要求的声环境质量。公众参与结果也表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监测数据和公众参与调查判断,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未降低当地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矿石、生活垃圾和少量废机油。废矿石年产生量约为2400t/a,华宁县环境监测站检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Ⅰ类。项目通过建设临时堆场暂存废矿石,经分析,临时堆场容量能够满足项目生产需要,为了消除废矿石及其淋溶水对环境造成污染,临时堆场已按环评要求建设截洪沟、拦渣坝、导流渠、沉淀池等设施。
(5)竣工验收调查总结论
经调查,华宁源泉亨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华宁县福禄德—秧草塘磷矿矿山开采项目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可以满足项目日常环保管理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水土流失防治对策措施,未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当地农业生产无影响。项目施工期对当地植被的破坏已基本自然恢复。项目运行对当地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对环境敏感点水、气、声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费机油集中无害化处理 。项目总量控制情况基本符合环评预计,公众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满意,公司已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环境风险。对照环评批复和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已满足,运营过程产生的“三废”已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建议华宁源泉亨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华宁县环保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及根据审核验收调查表,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基本落实,各类验收资料齐全,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现场验收。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