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华宁县第十八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候亚峰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医保报销纳入乡村卫生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是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华宁县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设,由于医保实行县域内包干政策,医疗单位被控制了可以报销的金额上限,加上部分乡村医生电脑操作不熟悉、用药水平不高,致使乡村医生看病报销医保时操作难并容易被医保扣款,少数村卫生室出现间歇性暂停报销医保。
县卫生健康局一直以来都要求每个村卫生室都要开展诊疗活动,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技能培训,并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每年对乡村医生的培训不少于14天。针对候亚峰等5名代表提出的将医保报销纳入乡村卫生室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举一反三的对全县村卫生室开展医疗服务和医保报销工作进行排查,出现未开展医疗服务和医保报销工作的村卫生室限期进行整改。2024年盘溪镇17个村卫生室都开展了医疗服务并进行了医保报销,新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李艳2024年1-6月接诊患者129人,医疗总金额3668.66元,医保报销1967.74元,自费1700.92元,盘溪镇2024年1-6月村卫生室接诊患者10210人,医疗总金额52.56万元,医保报销24.54万元,自费25.97万元,使用个人账户金额0.6万元,民政救助1.45万元。
我们将继续加强村卫生室的业务技能培训和管理,让其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汪仕东 1388772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