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各类人员积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现将华宁县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最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尚未出台,目前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仍按2022年贷款政策执行,如遇新的贷款政策出台,将按新贷款政策实施之日起执行。
一、贷款对象范围
(一)创业者个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小微企业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类型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4、担保方式:提供备用联系人;
5、承贷银行:华宁县农村商业银行。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清;
4、担保方式:玉溪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包括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编制外人员)、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或承贷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的担保;也可采用抵押或质押担保。
注:10万元以下免担保(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5、承贷银行:华宁县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红塔银行。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抵押、质押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
5、承贷银行:华宁县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红塔银行。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
2:申请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华宁县境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申请人及配偶只可其中一人申报,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已就业或者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不得申报;
5、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6、今年贷款优先扶持从未享受过贷款扶持的申请人;优先扶持大学毕业生创业实体;优先扶持登记注册为企业的创业实体;优先扶持带动就业多、持续经营能力强的创业实体。
7、每位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推行贷款承诺制,凡出现承诺书上情形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四、贴息方式
目前2023年相关贷款政策还未出台,暂按原政策执行: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如遇新的贷款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五、申报方式
个人贷款搜索微信公众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便民服务,进入创业担保贷款入口填写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在手机上查看贷款申请进度。小微企业贷款到就业局或者工商联提交相关资料。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即日起至今年贷款名额满结束,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华宁县就业局:5018606
华宁县工商联:5014054
华宁县妇联:5021106
共青团华宁县委:5012211
华宁县总工会:5012271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9987712649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