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华宁单位:
经华宁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十七次会议研究,现将《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赵子良代理县长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石 鹏副县长 分管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投资促进、通讯、园区建设、应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数据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中小企业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国家统计局华宁调查队、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华宁监管支局、驻华宁金融保险单位、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华宁供电局、中国电信华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华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华宁分公司、中石油华宁分公司、中石化华宁分公司。
陈林华副县长 负责政务服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张会祥副县长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外事、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艾滋病防治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共青团华宁县委、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县计划生育协会。
王 熙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防震减灾、供销、烟草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县气象局、市烟草公司华宁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白 晶副县长 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县法学会、驻华宁武警部队。
李江伟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安全、邮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检验检测所(玉溪市陶瓷产业技术研究所)。
联系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溪支队华宁大队、华宁公路分局、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华宁大队、县总工会、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华宁县分公司、抚仙湖管理工作。
豆 韬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土地储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华宁管理部。
何文珠二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联系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妇女联合会、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办公室、广电网络公司华宁支公司。
协助联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县计划生育协会。协助联系财税、金融、保险工作。
县政府办主任 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协助分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为:石鹏—豆韬、陈林华—白晶、张会祥—何文珠、王熙—李江伟
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衔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