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全国和省、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我们编制了华宁县2019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县级目录清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目录外,其他未列入的收费项目一律以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和云南省省级目录清单、玉溪市市级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全国和云南省省级目录清单及玉溪市市级目录清单和华宁县县级目录清单的,各单位一律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权向监察、审计、财政、价格部门举报。
二、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级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措施。并根据收费政策变动及时对本单位的收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调整,在公开收费站点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政策文件依据、收费对象等。
三、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县财政局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联系人:陈慧 18214191590、何志华 13987702316。
附件:1.2019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19年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2019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华宁县财政局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8日
华财非税〔2019〕5号附件 2019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