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全国和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编制了华宁县2023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目清单外,一律以财政部公布的全国目录清单和省财政厅公布的云南省省级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单位一律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权向监察、审计、财政、价格部门举报。
二、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降费减负政策措施,并根据收费政策变动及时对本单位的收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调整,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政策文件依据、收费对象等。
三、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我们将及时研究解决或向市级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钱玉琳 0877-5063013
县发展和改革局 何志华 0877-5020797
附件:1.2023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2.2023年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3.2023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
华宁县财政局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3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