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全县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华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指导新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华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和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我县2018年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市级任务420000000元以上,县级任务300000000元,完成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160000000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4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24万亩以上,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万人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新增蓄水库容611万立方米。县人民政府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250000000元,向上争取资金比去年增加10%。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县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20000000元,为县级任务数的35.5%,完成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26500000元,续建项目矣则河水库扩建、雨勒冲水库持续推进,第一件烟草援建项目核桃冲水库年内将投入运行并发挥供水效益。小箐水库于6月21日开工建设,青龙河二期治理工程待初设批复即可实施;龙洞河水库、三家村水库、玉泉山水库新建等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其中,龙洞河水库、玉泉山水库可行性研究已批复,三家村水库初步设计待国家烟草公司复核。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万人,整合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完成水土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5万亩,库塘蓄水3040万立方米,完成招商引资290120000元,向上争取资金54720000元(上报数待认定)。由于支撑项目较少,预计年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0000000元,约为县级任务数的60%,其他目标任务年底均可完成。
2、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一年来,各在建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质量监督制,细化建设内容,挂图作战,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业主单位,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项目总体进展较好。其中,在建重点项目方面,核桃冲水库工程批复总投资115080000元,核定国家烟草援建资金96597900元。水库总库容275.6万m3,灌溉面积1.54万亩。2015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2018年5月水库开闸试供水,供水效益初步发挥。矣则河水库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总投147815700元。总库容1070.3万m3,灌溉面积2.06万亩。2017年4月12日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06000000元。雨勒冲水库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总投资93164600元。总库容115万m3,灌溉面积3982亩。2017年3月15日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76000000元。董家山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批复投资12990000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75亩。2017年9月21日开工建设,已完工。小箐水库项目。属烟草行业援建水源工程,是玉溪市2018年水网建设的重点项目。总库容276.9万m3,总投96399500元。工程建成后,将解决1.02万亩耕地(其中烤烟面积5341亩)和0.56万人、0.84万头牲畜的用水问题。2018年6月21日项目开工建设,正在开展输水隧洞施工,现已完成进出洞脸开挖、竖井井平台开挖、供水管道架设,施工道路、施工用电、管理局办公楼正在建设,完成工程总体形象进度7.2%,完成投资7200000元。
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方面,三家村水库项目初设概算总投资92459000元,拟建水库总库容172.5万m3,灌溉面积0.49万亩。省烟草公司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复核,待上报国家烟草局审查。玉泉山水库项目纳入国家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资105940100元,拟建水库总库容177.6万m3.灌溉面积5893亩。项目可行性研究已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龙洞河水库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估算总投资77330000元,拟建水库总库容104.7万m3,灌溉面积2325亩。项目可行性研究已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青龙河二期治理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概算投资64687800元,治理总长16.91km。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待批复,我县已组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管理局,待批复后开工建设。编制完成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总投资2677000000元,
此外,困难也不容忽视。受政策调整和无融资渠道等因素制约,2018年计划开工的23座小坝塘整治工程和31座小坝塘整治前期工作已暂停。因缺乏前期经费和项目可行性论证不足,各纳甸水库连通工程前期工作尚未正式开展。
3、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出台湖长制实施方案。全县纳入县级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数量由56个增加到66个,其中河流15条、水库39座、渠道2条、水源地3个、电站水库7个,全县总共纳入乡镇(街道)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数量达到305个,做到了河湖(含人工湖)库渠全覆盖;全县安排县级河(湖)长28名,乡镇(街道)级河(湖)长57名,村(社)级河(湖)长120名,做到了河(湖)长全覆盖;全县安排联系部门175个,其中县级45个,乡镇(街道)级130个。二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改善提升水质。制定了华宁县水质监测方案,全县设置水质监测点位共66个。三是开展基础技术支撑工作,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完成纳入县级河长制实施范围的54个河湖库渠项目“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三是建立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立河长制微信群,全面推行使用“钉钉”巡河软件。四是开展“清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质。全县开展清河行动共计135次,整治人数投入6402人,整治车辆及机械投入221次,整治资金投入512000元,整治面积112330m²,清理河道201.6km,清理垃圾1456吨,河湖水质得到一定改善。积极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县河湖库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51个,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建立月报制度。集中开展十四项专项行动,由环保、水利、住建、国土分别牵头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
4、防汛减灾取得实效
1—10月,全县累计降雨860mm,其中1—6月降雨415mm,接近多年同期平均值,但因降雨分布不均,旱情任然存在。据水利口径统计,作物总受旱面积14209亩,其中重旱面积3940亩,共3个村委会,6个村小组,1439人,217头大牲畜出现人畜饮水困难。1—5月投入抗旱资金1900000元,实现抗旱浇灌面积3940亩,临时解决1439人饮水困难。
防汛应急方面,我局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以辖区为单位定职定责,加强汛前汛中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重险地段的防范进行周密部署。5月1日起,启动24小时防汛值班机制。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履职到位,雨情监测预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三项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县纪委及纪检组采取日查夜访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办,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小坝塘及部分在建工程管理局等防汛责任单位防汛值班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严肃了防汛责任单位值班纪律。及时、有效处置了6.25暴雨洪灾,启动华宁县防汛Ⅰ级响应。成立各行业灾情巡查小组,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强排查,并向省农发行江川支行贷款6300000元,用于灾后水毁设施修复。在8.13通海地震中,组织对全县水库坝塘、堤防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上报了水槽子小二型水库和6座小坝塘的地震受损情况,并计划对白龙河中型水库和4座小一型、7座小二型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同时,组织开展以白龙河水库、青龙镇水库坝塘为代表的应急抢险演练,参演人数150人,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目前汛期已结束,实现安全度汛目标。
5、民生和水利建设不断夯实。
一是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018年计划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万人,目前已完成28个村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华溪、通红甸乡供水站改造。完成投资4520000元,巩固提升人口3.03万人。
二是高效节水灌溉。截至2018年11月,华宁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基本完成,现正进行扫尾及竣工资料整理。项目共4个,新增高效节水面积0.51万亩,分别为通红甸乡龙树柑橘科技公司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面积2000亩;宁州街道养牛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面积1000亩;矣则河水库综合农场高效节水项目,面积1000亩,华宁县青龙镇高效节水项目,面积1100亩。其中:通红甸乡龙树柑橘科技公司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1500000元,宁州街道养牛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750000元,矣则河水库综合农场高效节水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550000元,华宁县青龙镇高效节水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825000元。
三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包括清水塘、木羊、矣米冲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6367000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进行扫尾工作。
四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华宁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计划建设8件,总投资555000元,其中,水库工程5件,小坝塘工程1件,渠道工程2件。 分别为:青龙海迤沟维修养护工程项目50000元;通红甸龙洞河沟维修养护工程项目50000元;马革邓小坝塘维修养护工程项目50000元;糯节河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150000元;老里箐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40000元;华盘大沟维修养护工程项目100000元;矣则河维修养护工程项目100000元;白龙河沟维修养护项目15000元。以上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五是农田水利改革。华宁县人民政府已成立农田水利改革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华宁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华宁县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意见》、《华宁县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相关工作正在开展。
6.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搞好宣传教育。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水土保持法》宣传月以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台、宣传专栏、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达到规范取水,合法取水,以量计征的目的。2018年实有取水许可证数75套,年审核准水量88907.55万立方米。
三是加大水资源费和水保设施补偿费征缴力度。截至11月底,实收水资源费3000000元。
四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侵占河湖水域、非法取水、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水事环境。开展河湖、水库专项执法检查12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检查执法11次、水行政执法巡查13次,有力保证了我县正常的水事环境。同时,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受理上报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报告9项。
五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划定,配合省市完成排污口及乡镇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编制完成南盘江、曲江河道采砂许可实施方案,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岸线保护,确保河道水体水质趋稳提升,水环境得到改善,确保沿岸农田、各类设施安全。
7、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和帮扶工作
我局2018年水利脱贫攻坚项目主要为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23件,包括村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2件,通红甸乡供水站改造1件,总投资3980000元,巩固提升人口1.4万人,现已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大力开展联系点磨沙塘村委会、郭家营社区、山羊母村委会的帮扶工作。其中,联系郭家营社区、磨沙塘村委会14个村75户贫困户。2018年投入帮扶资金424000元,实施了斗洛村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小红山泵站建设、沟渠修复、社区服务站等项目,组织干部职工110人次开展入户走访调查、民情座谈、政策法规和十九大宣讲等活动,协助联系户开展D级、C级危房改造。经2018年10月入户回访调查,除磨沙塘村委会杨文伟未脱贫外,其余建档立卡户已全部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华宁县水利局
2、华宁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6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5249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24977.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7631728.1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拨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9724977.9元。其中:基本支出7950657.4元,占总支出的26.75%;项目支出21774320.5元,占总支出的73.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9471728.1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065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432.83元,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7432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692161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5255000元、农林水支出4369320.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2497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7321728.1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451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3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
10.节能环保支出52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
11.城乡社区支出143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
12.农林水支出926475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473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800元,支出决算为48000元,完成预算的9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000元,完成预算的97.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000元,增加1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元,增加16.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人员、会议次数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0元,占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议(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996.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6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业务运转以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宁县水利局资产总额31293201.2元,其中,流动资产29337435.83元,固定资产1955765.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91003.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7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单位无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华宁县水利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华宁县水利局
2019年10月31日
华宁县水利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