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开展“七个专项”行动 共建美丽县城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加强县城周边河流水环境整治,结合我县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河道河岸裸露垃圾,根据华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三河”清理保洁的通知》(华河长办〔2021〕1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工作,倡导干部职工践行健康文明新风尚。
为促进河(湖)长制的推行,县民政局2020年12月15日开始开展“清河(湖)行动”(即:清理华宁大酒店过路桥至白塔地段),由于此段地势特殊,常年大风,路边杂物易被吹入宁州大河,严重影响宁州大河水质。县民政局立即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宁州河清理措施和人员值守表,每天安排人员沿着宁州河渠,清理杂草、捡拾垃圾、清淤疏堵,清理河道1000余米,截至目前,宁州河道及周边可见垃圾明显减少,共同守护着宁州河的碧青长流。
通过开展清(湖)河行动,不仅改善了宁州大河(华宁大酒店过路桥至白塔地段)环境卫生,也改变了干部职工对河湖保护和推行河长制重要性的认识。但是改善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华宁需要全民共同参与,仍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牢环境保护理念,将“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付诸行动,为全民参与建设美丽华宁作出表率,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河能长治,水能长清,全面建成美丽华宁,让原本秀美的宁州大河更加洁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