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对新一届村组干部开展村级事务管理培训
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有利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
2021年3月7日至11日,华宁县组织开展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暨村组干部全覆盖轮训培训班。3月9日上午,华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飞为全体参加培训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题为“加强村级自治和乡村治理 推进村级事务管理规范运行”的面授培训课。
此次培训,李局长从村级自治的依据、主要内容、原则、工作制度及乡村治理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方面与全体学员进行了学习交流。授课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又有基层实践中的对策思考与身边典型事例支撑,让大家受益匪浅,为全体基层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学深悟透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法,提供了深刻的理论指导和方法讲授,对各村(社区)开拓思维、大胆实践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指导性作用。
培训强调,推进村级自治和乡村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要着眼于全面提高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总结新经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村级自治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此次集中培训,全体基层党组织书记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再继续学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乡村治理方式方法等,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