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托起民族希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身心健康关乎社会主义建设,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华宁县儿童保护工作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优先、特殊保护”的理念和原则,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加大保障力度、转变保障方式,织密织牢儿童关爱保护网络,实现“四个到位”。
保障到位。一是调整华宁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华宁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强化部门间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二是华宁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围绕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着力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发挥民政职能,从推进移风易俗、制定完善村(居)民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等方面,明确民政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业务股室和乡镇民政办、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工作职责,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全力营造青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帮救到位。一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和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借助村(社区)退休干部和妇女主任、儿童主任等群体的群众工作优势,加强对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排查力度,并及时录入系统跟踪管理。二是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拓宽救助渠道,发布救助热线,加大对贫困儿童、困境儿童面临失学的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三是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更新留守儿童系统,截至目前,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339名留守儿童信息,均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四是及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纳入救助名册,每人每月发放生活保障金1280元。截至2021年9月,在册孤儿15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28名,1-9月,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45.27万元,为3名高校在读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助学工程补助1.5万元。五是对涉及应服刑而未执行的案子,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前提下,积极为涉案人员子女申请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监管到位。一是加强网吧管理。以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和不实名登记为重点内容,以城区和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治理活动。加强乡镇网吧市场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建立以群众为基础,舆论为向导,行业协会为支撑,发挥“五老”义务监督员为骨干的社会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网吧监管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二是加强出版物市场整治。加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市场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出版物市场特别是中小学周边部位的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三是加强演出市场和娱乐场所管理。对各种营业性演出活动,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色情、淫秽表演等各类非法演出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各类演出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组织含有色情、淫秽等违法内容的表演活动。暑期共开展执法检查7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经营户31家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其当场改正。
宣教到位。一是督促学校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华宁县各中小学校多次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华宁八中、六中等学校多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防暴恐演练等。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促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防范观念。同时,各学校还开展了暑期安全教育宣传主题活动,提醒学生放假期间重视安全,不要到危险地方游玩,不要干危险的事情。二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关爱”夏令营及少年军校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精神,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国防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从小牢固树立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增强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意识,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三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护政策进村(居)活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孤残儿童等活动。2021年1-9月开展乡镇宣传留守儿童保护活动17次,制作并展出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保护未成年人宣传展板4块。6月1日,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和儿童节这一时间节点,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宣传,自制发放有关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材料、关爱留守儿童倡议书、保护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维权等内容的宣传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