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华宁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华宁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切实提升全县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结合县民政局工作实际,围绕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华宁的总体部署,以创建“法治华宁”为重点,以“改善民生、推进民主、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服务社会”为抓手,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己任,扎实开展了创建“法治华宁”活动,为助推我县民政事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和谐、法治”华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21年依法治县(法治建设成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法工作
1.积极配合涉及本部门的地方立法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本部门意见的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要求本部门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党内、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作及备案审查工作,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根据县纪委监委对宁州街道办事处王马小直坡公墓及铁梗封山公墓涉嫌违规对外承包经营问题,积极组织宁州街道办事处开展殡葬联合执法,落实整改。
3.积极配合玉溪市民政局到我县调研社工站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3次。
(二)守法普法工作
1.干部职工学法。
党组集中学法10次,组织干部职工多途径、多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法律专题学习活动5次;
2.落实普法责任。
(1)根据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华宁县民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进一步落实好华宁县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宣传”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
(2)结合“3・8”维权周、“清明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16”助残日、六月法治宣传月、九九公益日、中国慈善日、“12.4”宪法宣传周,开展宣传教育9次。
(3)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法治宣传和集中学习,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
(4)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学习典型案例5个。
(5)到联系点普茶寨村委会、方那社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2次。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将法治文化纳入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并开展工作,发放《华宁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 文明平安祭扫 绿色生态安葬倡议书》及《华宁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倡议书》2000余份。
(2)在局机关公共区域、大厅、走廊等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法治宣传栏,及时公布法治内容。
(3)根据华宁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普法办关于征集普法作品建立省级“普法产品库”的通知》(华普办〔2021〕5号)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县民政局普法作品1个。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宣传部、华宁县司法局、华宁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全覆盖的通知》(华普办〔2021〕2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在线答题1000余次。
4.“八五”普法工作。
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制定《华宁县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及《华宁县民政局2021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
(三)依法治县专项重点工作
结合民政系统部门实际,积极推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专项重点任务落实。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组织开展学习,并抓好联系点普茶寨村委会、方那社区干部群众的学习宣传。
2.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要求抓好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八五”普法的督察检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加强对殡葬执法队员的管理,提高殡葬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3.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有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
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将综合治理执行难作为依法治县重要内容统筹部署,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对执行难实行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积极配合县人民法院,制定《华宁县人民法院 华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法联发〔2021〕6号),对实施意见明确的28项措施任务有效落实。
5.严格按照中共华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分工方案》(华治县委〔2021〕2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县民政局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6.年内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安排依法治理、法治政府、普法工作会议4次,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重点工作。
7.按照中共华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做好全面依法治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华治县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工作信息8条,超额完成每季度不少于1条的目标任务。
(四)组织保障
1.及时印发《2021年华宁县民政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2.制定《华宁县民政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印发《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华民党组发〔2020〕14号)、《关于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 20号)及《华宁县民政局关于调整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华民发〔2021〕2号),加强对县民政局法治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工作,聘请法律顾问1名,经费6000元/年,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3.积极组织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民政厅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培训班,加强对县民政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
4、党组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制定《进一步推进华宁县民政系统“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县民政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依法治县责任清单,并对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任务落实。
6.按照中共华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转发《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的通知(华治县委发〔2021〕4号)要求,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飞同志按要求开展述法,其他人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要有述法内容。
7.认真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并结合县民政局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工作。
(五)个性工作
1.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执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2.以六月法治宣传月及“12.4”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向社会公众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宪法、民法典、殡葬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
3.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做好涉执行司法救助。
(六)执法工作
1.及时总结上报县民政局2020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情况,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华宁县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
2.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县殡仪馆、县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及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3.结合县民政局权力清单,制定《华宁县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制度有效衔接。
4.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
(1)2018年12月,制定出台我县《华宁县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华办通〔2018〕48号)文件,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规范我县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20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17项,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目录18项。2021年1月制定出台我县《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暨“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华政办函〔2021〕21号)文件,规范不应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20项,切实为村(社区)减负增效。
(2)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1〕8号 )文件要求,有效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止2021年11月,共计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317次。
(3)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4)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华民发〔2021〕6号),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优化审核审批程序。
5.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以召开局务会的方式,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项,均通过法制机构参与合法性审查。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华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示制度》,落实华宁县民政局执法主体公示,截止2021年11月,共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事项276项。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开展殡葬执法过程中,按照殡葬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检查时采用执法记录仪、照相等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并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华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截止2021年11月,共召开局务会11次、民主决策事项76项,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涉法事项2次。
7.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根据《华宁县司法局关于继续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考试的通知(便签〔2021〕- 4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县民政局到期换证3人及新申请3人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报名,并按期参加考试,过关率达100%。截止2021年11月,华宁县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30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6名,涉及3名工勤人员执法证已到期申请注销,2021年9月新进人员1名,需待明年报名后参加行政执法考试。
8.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以来,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完成1件,满意率达100%。
9.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年内未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被变更、撤销的情况。
1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华宁县2020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便签2021)-6)及华宁县2021年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便签(2021)-13),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教育,提升法治观念,年内未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局领导班子把依法治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定期召开会议,学习领会依法治县工作重点,深入分析局机关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落实措施,为普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学法有实效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带头贯彻落实上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防控维稳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活动。
(四)不断建立健全执法体制,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我局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及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在法制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全员参与、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精心设计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和人员对应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殡葬管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的执法中,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高。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不强,有些群众为了自身利益,报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发生矛盾纠纷时不懂进入法治轨道解决。 二是普法方式不够新颖活泼。目前,普法方式多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三是普法队伍力量薄弱,整体素质良莠不齐,没有经过系统、全面、深入的法律培训或学习,普法水平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围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借鉴和传承“七五”普法工作成果,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加强对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及民政系统法律法规学习,推动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普法、守法、用法,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普法力度,助推我县民政事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华宁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