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536101000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井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配套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陇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乡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紧缺药品预警工作。
4.制定井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规划指导传染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监管。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贵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统筹全民营养计划、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7.开展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8.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政策,并根据省、市、县部署安排抓好组织实施;拟定中医药改革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司)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传承与发展政策、指导中医医疗综合改革。
10.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医防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等性途径传播疾病。
11.推进华宁县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将推动健康融入万策。
12.负责县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干部保健相关工作。
13.指导华宁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井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配套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陇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乡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紧缺药品预警工作。
4.制定井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规划指导传染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监管。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贵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统筹全民营养计划、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疾控预防与传染病防控股、公共卫生监督与应急处置股、医政医管药政中医股、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股、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股、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华宁县妇幼保健院
2.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华宁县卫生监督局
4.华宁县总医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华宁县卫生监督局
3.华宁县总医院
4.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华宁县妇幼保健院
纳入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2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9人(离休0人,退休28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7人。
车辆编制35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91,915,88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527,794.11元,占总收入的32.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9,486,820.8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5.8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901,272.51元,占总收入的21.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247,767.18元,增长2.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495,238.13元,下降27.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23,845,212.03元,下降11.7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1,588,217.34元,增长1,891.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中工资福利减少、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工作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2023年收到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经费,导致其他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84,407,773.79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04,274.00元,占总支出的81.43%;项目支出71,403,499.79元,占总支出的18.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83,075.55元,增长1.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170,204.07元,增长14.72%;项目支出减少33,987,128.52元,下降32.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部分单位医用耗材的支出加大导致基本支出增加;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工作、疫情防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3,004,274.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753,877.80元,占基本支出的4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250,396.20元,占基本支出的5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403,499.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村卫生室补助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建设。
2.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支出5,209,422.22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3.公立医院改革经费支出9,425,000.00元,主要用于华宁县总医院2023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补助。
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2,023,209.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及乡村医生工资。
5.高龄老年人慰问经费支出132,506.00元,主要用于慰问高龄老年人。
6.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0,729,252.55元,主要用于拨付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用于基本公卫服务支出。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525,750.00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支出。
8.计生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724,92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相关补助。
9.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经费项目支出656,240.00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支出。
10.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36,8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支出。
11.职工住宿费、维修费、管理费项目支出139.91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宿舍维修。
12.英雄联盟希望村卫生室项目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所属单位村卫生室项目支出。
13.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支出1,359,216.00元,主要用于拨付疫情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14.“万步有约”活动经费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万步有约”活动相关支出。
15.2023工作经费支出17,407.04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单位工作产生费用。
16.华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465,700.00元,主要用于华宁县盘溪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17.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费项目支出885,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费。
1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37,487,837.07元,主要用于卫健系统下属各单位用于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67,839.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36%。与上年相比减少32,818,548.95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是2023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工作支出大幅度减少、疫情防控经费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小幅度减少,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71,45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488,30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9%。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08,07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400.00元,决算为47,36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6,735.6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33%,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400.00元,决算为30,633.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67%,完成年初预算的46.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63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400.00元,支出决算为47,36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6,73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66,400.00元,决算为30,63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公务接待由经办人员垫付,尚未进行报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956.88元,增长7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36.38元,增长74.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820.50元,增长82.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尚未在2022年进行报销由经办人员垫付的公务接待费于2023年进行报销;2023年用于爱国卫生行动相关的公务用车用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443.76元,比上年增加38,176.78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办公支出、会议支出和培训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66,592.10元,水费8,319.30元,邮电费7,500.00元,会议费4,704.00元,培训费9,393.00元,公务接待费9,106.00元,工会经费32,595.94元,劳务费10,800.00元,福利费38,147.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35.64元,其他交通费用284,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华宁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 559,192,997.99 元,其中,流动资产 202,164,871.43 元,固定资产 227,403,186.21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 112,073,580.26 元,无形资产 17,372,100.09 元(净值),其他资产 179,260.00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 增加481,327,524.48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214,431,411.33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 357,800.00 元;报废报损资产115项,账面原值 1,977,643.77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6,882.00 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700,774.89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696,458.12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678,0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26,316.77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94,546.20 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94,546.20 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536101111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