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村组干部工资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华宁县2025年年初预算编制定额标准》(华财发〔2024〕12号)文件通知,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岗位补贴按《中共华宁县委关于印发华宁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制度的通知》(华发〔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岗位补贴按《关于建立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长效制度的通知》(华组通〔2019〕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华宁县2024年年初预算编制定额标准》(华财发〔2024〕12号)文件实施,具体如下:
1.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岗位补贴按《中共华宁县委关于印发华宁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制度的通知》(华发〔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预算标准为:村改社区“正职”5,200.00元/人/月,“副职”4,200.00元/人/月,“委员”3,200.00元/人/月;行政村“正职”5,000.00元/人/月,“副职”4,000.00元/人/月,“委员”3,000.00元/人/月。
2.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岗位补贴按《关于建立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长效制度的通知》(华组通〔2019〕26号)文件规定执行。预算标准为:村改社区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500.00元/人/月;行政村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400.00元/人/月。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长“一肩挑”,按补贴标准上浮50%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财政局归口资金管理股室调控,按时按月发放村(社区)干部工资。具体如下:
通红甸乡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正职)共计6人,2025年预算按定额标准测算共需362,400.00元,其中:村改社区“正职”共1人,测算共需62,400.00元;行政村“正职”共5人,测算共需300,000.00元。
通红甸乡村(社区)副书记、监委主任、副主任(副职)共计18人,2025年预算按定额标准测算共需871,200.00元,其中:村改社区“副职”共3人,测算共需151,200.00元;行政村“副职”共15人,测算共需720,000.00元。
通红甸乡村(社区)委员共计19人,2025年预算按定额标准测算共需693,600.00元,其中:村改社区“委员”共4人,测算共需153,600.00元;行政村“委员”共15人,测算共需540,000.00元。
通红甸乡村(社区)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共计77人,2025年预算按定额标准测算共需382,800.00元,其中村改社区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共11人,测算共需66,000.00元;行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共66人,共需316,800.00元。
通红甸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小组长“一肩挑”共计15人,2025年预算按定额标准测算共需109,800.00元,其中村改社区党支部书记、小组长“一肩挑”共1人,测算共需9,000.00元;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小组长“一肩挑”共14人,测算共需100,800.00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村组干部工资经费共计需2,419,800.00元,根据财政局归口资金管理股室调控,按时按月发放村组干部工资。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局归口资金管理股室调控,按时按月发放村组干部工资。
八、项目实施成效
落实好村(社区)干部工资权益,筑牢兜实“三保”底线,首先能切实保障基层正常高效运转,提高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吸引人才参与基层治理;其次确保干部专注履职,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处理村级事务;还能增强干部归属感与责任感,促进基层工作顺利开展,推动通红甸乡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