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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16 09:09   点击率:6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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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引导和组织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民间流通组织、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负责承担县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县政府授权的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等主要经营业务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开拓城乡市场,建立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商品营销服务体系。

(五)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股、财务统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

1.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年末遗属1人,两案人员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1-10月,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64,019.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5.36%;全资、控股企业农产品销售额完成5,899.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1.09%;全资、控股企业日用消费品销售额完成16,743.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1.33%;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761.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47%;实际完成淡季化肥储备7,498.8吨,超额完成3000吨的目标任务;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2800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421.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8%。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县供销社2024年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重大改革任务,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推进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到省级“绿色农资”试点县项目。已被确定为省级“绿色农资”试点县项目,2024年6月26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复同意“在玉溪市华宁县、文山州广南县、大理州鹤庆县”3个县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至2025年12月止。我社积极组织实施,按照玉溪市供销社制定下发的《华宁县供销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实施方案》,积极申报流通领域建设项目,增加购买农化配送车辆2辆,投资建成朵洛华溪农资示范营业部1个,村级化肥直营店9个,在青龙镇、华溪镇开展助推乡村振兴农化服务(化肥及绿色农资)2期培训120人次,深入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落地见效,到2025年建成以县农资公司为龙头,区域配送中心为骨干,基层经营网点为终端,辐射全县的县域农资流通网络,社有农资企业市场份额、直接面向农民销售的肥料占比明显提高,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形象进一步彰显,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更好的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该项工作获得县委二季度工作通报表扬事项。

二是被确定为2024年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培育名单。按照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强县标准和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全面提升县及县以下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建设行动方案》(云供经发〔2022〕1号)文件,持续推进县域流通网络服务强县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6月20日,华宁县供销社被确定为2024年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培育名单。县供销社以补足短板为突破口,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多方政策和资金支持。

2、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华宁县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推进华宁食用菌产业发展。2024年食用菌产业发展指导性计划野生菌产量905吨,1-10月完成890.2吨,完成目标任务98.36%,产值目标任务5,905.00万元,实际5,814.8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8.47%;栽培菌目标任务955吨,实际948.48吨,完成目标任务99.32%,产值目标任务3,230.00万元,实际3,230.9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03%。1-10月市社合干校与县供销社、县农广校共举办2期食用菌培训,培训人数172人次。

华宁县以城关城合现代农业服务公司为食用菌龙头企业,2024年继续扩大建成规模,建成示范种植基地8个1102亩,无尘化菌种研究中心1个,年产600万袋菌包流水线一体化车间1个,投资新建城关社区食用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个,其中配套食用菌科普展示区建设1个,食用菌生态环境展示区建设1个,电商直播中心1个。2022年8月华宁城合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在全市首家获得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获2023年第一批玉溪市现代农业产业市级基地,2024年引进北风菌3.50万棒、小香蕈10万棒,不断强化产业发展壮大基础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增动能、提质效。县社积极协助城关向省社申报高原特色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当前完成该项目申报和评审环节,等待评审结果有望获得50—100万项目补助经费。

3、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截止目前,华宁县供销系统共有乡镇基层社3个、村级供销社8个、社员2571人、综合服务社49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行业协会3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个(其中全国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5个),2024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提升改造基层薄弱社1个。领办创办食用菌农业企业5个,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7个、羊肚菌栽种示范基地4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繁荣农村经济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2024年新建成改造基层经营服务网点9个,创建市级基层示范社1个,积极申报省级绿色农资试点和省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培育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21.00万元,分别是华宁阿老表果蔬交易市场及物流仓库创建项目和龙莲羊肚菌及菌类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抓好落实现代化农业基地申报,2024年1月华宁县泉味鲜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2024年积极组织华宁宁西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美润种植养殖(华宁)农民专业合作社、金欣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冲麦新农农业公司申报县级基地。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县供销社始终坚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到社属企业农资公司及分公司、农资网点、村级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社、农家店的部分店面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指导检查到位。1-10月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参与人数31人次;食品安全检查3次,参与人员13人次。经检查,发现盘溪、青龙供销社老办公楼、职工宿舍、海迤村干坝仓库等地存在外墙、窗子、楼道护栏损毁严重,存在掉落的现象,安全隐患较大,已经着手进行除险改造。

5、强化社有企业管理。县社党组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县社理事会充分履行各级供销社理事会是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责,依照《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社有资产进行管理。共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议题5次涉及议题13项,对盘溪青年路老办公楼改造、农资公司绩效考核、人员招聘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每个“三重一大”议题均邀请纪检组参加予以监督把关。县供销社社有企业2家,其中农资公司是最重要的骨干社有企业,下辖盘溪、青龙两个分公司,宁州、华溪、禄丰三个农资经营部,主要经营农资和日用消费品,承担着全县化肥的储备供应工作,是确保粮食安全、保障全县农资市场价格稳定、供应充足、质量保证的“压舱石”,确保全县农资稳价保供。2024年农资公司1-10月销售化肥:14961吨,销售额:3,002.00万元,上缴税收78.74万元。

6、接续攻坚,切实整改审计指出问题。2022年2至7月,玉溪市审计局在对华宁供销社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末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后,向我社指出了4个方面8个问题并要求整改。2024年,在上一年整改的基础上,我社持续用力,想方设法,最后一个审计反馈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完毕,于5月份顺利办理完成供销社9套房屋产权证,至此2022年市委巡审联动反馈我县的所有问题实现清零。

7、做好联系村工作。1-10月供销社领导到联系村岔纳调研指导工作6次,参与研究联系村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一是县供销社与县医保局、县公路局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到联系村岔纳村委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抓项目谋划。配合岔纳村党组织谋划好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利用好岔纳村成立华宁农绿源现代服务有限公司优势,不断盘清资源资产,谋划项目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三是抓羊肚菌种植。发挥供销社职能优势,邀请专家作食用菌知识讲座,实施羊肚菌种植项目5.5亩,实现收入3.80万元,为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四是抓烤烟生产。全村烤烟移栽面积达3200亩,超额完成规划2600亩移栽任务。五是到联系村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份,针对重点人群进行了摸排,并开展一对一的入户普查,签订守法提醒告知书48份,发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材料200份,收集意见建议3条。六是到岔纳村看望2名留守儿童,单位8名干部自发捐款购买两件过冬棉服给孩子。

8、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按要求抓好清廉机关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创建卫生文明城市、网格区爱国卫生、平安华宁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河长制等工作。县供销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2024年10月通过省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复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2,049,25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0,472.79元,占总收入的95.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781.06元,占总收入的4.8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123.82元,增长1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483.26元,增长12.2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4,359.44元,下降12.69%。本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241,130.80元及减少退休生活补助支出48,0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供销社补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费减少10,500.00元,荣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补助驻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12,1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减少8,240.5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2,051,459.87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457.01元,占总支出的82.89%;项目支出351,002.86元,占总支出的17.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2,018.14元,增长1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474.22元,下降1.42%;项目支出增加226,492.36元,增长181.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生活补助支出48,000.00元,离休费增加7,602.40元,生活补助增加17,330.00元;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5,140.51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6,547.13元。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支付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241,130.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0,457.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3,694.3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1%;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96,762.69元,占基本支出的5.69%。在职人员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75,251.32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095.34元(含公务交通补贴9,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002.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马家福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41,130.80元,主要用于退休死亡人员马家福死亡抚恤金239,930.80元,丧葬费1,200.00元,保障福利待遇落实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991.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14个月(2023年7月-2024年9月),保证了领取遗属生活补助人员共计2人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2024年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8,881.06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70,170.00元,社会保险18,711.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472.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8%。与上年相比增加212,483.26元,增长12.23%,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没有按时缴纳,职工垫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没有及时报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2,36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2%,完成年初预算的93.50%。具体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46,265.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143,972.8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科目支出262,121.8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20,991.00元,死亡抚恤和丧葬费241,130.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48,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35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具体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62,442.71元,主要用于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88,480.2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含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支出11,436.9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保险仅缴纳至9月。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59,77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具体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159,778.6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49,872.00元,保运转公用支出96,706.6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00.00元(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3,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垫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没有及时报销。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9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完成年初预算的57.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75,97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仅仅缴纳7个月(2023年6月-2023年12月)。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12.00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是因为财政困难,未能及时职工代垫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2,032.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1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1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12.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数量、规模;二是因为财政困难,未能及时职工代垫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2,03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1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1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数量、规模;二是因为财政困难,未能及时职工代垫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2,03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本年无购置车辆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本年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财政困难,未能及时职工代垫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2,032.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本年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2024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06.67元,比上年减少34,991.45元,下降26.57%,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未支付职工个人垫付各项费用10,333.50元及政府采购2,48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办公费7,879.01元,公务接待费4,012.00元,培训费7,877.50元,会议费5,596.00元,工会费3,627.62元,劳务费1,3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6,376.67元(实际支付办公费13,647.80元,水费支出1,359.80元,电费支出1,369.07元),邮电费支出3,000.00元,工会费支出5,33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2,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193,782.62元,其中,流动资产65,785.15元,固定资产327,639.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00,358.1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172.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1,349.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资金拨付滞后,财政应该拨付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市级补助资金(玉财金〔2021〕52号80,000.00元、2022年化肥淡季储备市级补助资金(玉财金〔2022〕85号)100,000.00元、2023年化肥淡季储备市级补助资金(玉财金〔2023〕74号)70,000.00元尚未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6-12月尚未到位,部门发展推力不足;造成预算执行率低,建议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公用经费,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042400347501111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