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水利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县域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华宁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华宁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华宁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华宁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华宁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水资源股、河(湖)长制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华宁县水利局(本级);
2.华宁县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3.华宁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4.华宁县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华宁县水利局(本级);
2.华宁县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3.华宁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4.华宁县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华宁县水利行业2025年完成投资3.42亿元,目前固定资产在库项目16个,本年新入库水利行业项目12个。2025年累计争取到上级资金5,959.29万元,一是狠抓前期谋发展。正在重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共计17件,谋划储备申报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6个,总投资9.66亿元,其中水库扩建工程1个、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4个、河道治理1个。二是在建工程稳步推进。滇中引水(华宁二期配套)工程、华宁县三家村、曲江华宁县段等5件河道治理工程、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华宁县城乡供水一体项目、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白龙河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正有序推进,矣则河水库扩建工程已完成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工作。
(一)扎实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一是持续开展河长清河清漂行动。2025年全县巡河次数共计1740次,开展清河行动90次,清理河流64条、水库55个,清理垃圾360.2吨。二是全面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自查发现四乱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完成龙潭河小山河闸段河道清理整治,清除淤泥700余吨。正在开展2021年以来379个河湖问题图斑回头看工作,第一批图斑130个,目前复核成果已全部上传至系统。三是围绕“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目标,计划以龙洞河为主轴、白龙河、龙珠河、龙潭河为节点,以县城段(7.5km)为单元,因地制宜打造龙洞河幸福河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持续强化水旱灾害防控底线。2025年全县共有3个乡镇街道,6个村委会,6个村小组1908人,139头大牲畜因旱影响供水,制定供水方案,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生产生活用水。自汛期以来,面对旱涝急转风险,以“四预”措施为抓手,全面抓好防汛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防汛工作落实,化水患为资源,截止目前实际蓄水4045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多蓄1099万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多蓄658.3万立方米。今年5月以来雨水较多,正常运行的水库基本达到满蓄状态。为今冬明春抗旱储备了宝贵水源。严格落实“1262”预报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叫应山洪灾害点75次,发送预警短信4000余条,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三)全力提升水利领域履职效能。一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溺水等各类检查15次,对在建的水利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二是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审批开发建设项目行政许可24件,委托第三方编制华宁县水土保持规划和玉溪市华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技术报告,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平方公里。三是做好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华宁县南盘江、曲江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已通过专家评审。许可年开采量共计46.36万吨,开具电子采运单2064份,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可控。四是开展华宁县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报批及16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全面提升华宁县小型水库的安全防控能力与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水利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0,142,55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703,336.19元,占总收入的97.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69,036.4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6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0,177.72元,占总收入的0.7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18,165.14元,增长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81,051.93元,增长7.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64,025.56元,下降6.2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98,861.23元,下降62.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以前年度专款,收入增加,拨入下属单位专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水利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0,210,101.98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0,443.12元,占总支出的21.09%;项目支出47,509,658.86元,占总支出的78.9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76,846.57元,增长5.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4,513.79元,增长4.74%;项目支出增加2,702,332.78元,增长6.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00,443.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62,160.01元,占基本支出的98.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283.11元,占基本支出的1.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509,658.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473,123.90元。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6,9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支出;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道采砂清淤支出;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费7,451,900.00元,主要用于河道治理工程、白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经费839,986.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改革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支出;
5.水土保持经费支出259,000.00元,主要用于漫山箐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6.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支出1,506,500.00元,主要用于南盘江综合治理支出;
7.防汛抗旱经费支出1,126,350.00元,主要用于抗旱应急及防汛支出;
8.农村水利及农村供水经费支出2,139,45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饮维修养护工程支出;
9.其他水利经费支出1,986,674.86元,主要用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支出;
10.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经费支出25,009,692.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支出;
11.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经费支出90,106.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93,644.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50%。与上年相比减少13,345,102.88元,下降33.25%,完成年初预算的187.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9,76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完成年初预算的71.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补助支出90,10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8,838.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823.9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8,25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638,148.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总支出478,079.0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032.2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3,041,56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1.79%。主要用于河道采砂清淤支出200,0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451,900.00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669,986.00元,水土保持支出259,000.0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394,500.00元,防汛抗旱支出926,350.00元,农村水利及农村供水支出2,139,450.00元,其他水利支出中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支出10,000,381.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指标拨付以前年度专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4,0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984,04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800.00元,决算为6,0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44.97元,下降41.7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96%,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元,决算为2,06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04%,完成年初预算的9.0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88.03元,增长183.29%,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33.00元,下降77.06%,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933.00元,下降77.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800.00元,支出决算为6,0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44.97元,下降41.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元,决算为2,0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修理费在政府采购平台滞留,未完成采购程序,导致修理费未能按时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88.03元,增长18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33.00元,下降7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933.00元,下降77.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修理费在政府采购平台滞留,未完成采购程序,导致修理费未能按时支付,缩减接待,接待费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水源工程为重点的“水网”项目建设、民生水利建设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抗旱减灾,防汛保安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小农水重点县、水利整村推进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水利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5,01.20元,比上年减少981.77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精简会议培训,节约各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31,486.20元、邮电费3,000.00元、会议培训费1,885.00元、差旅费160.00元、公务接待费370.00元、劳务费3,800.00元、福利费6,870.00元、工会经费43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8,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华宁县水利局资产总额536,082,180.55元,其中,流动资产39,214,744.60元,固定资产11,995,223.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1,074,219.00元,在建工程197,598,352.35元,无形资产19,281,587.04元(净值),其他资产246,918,053.9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043,984.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2,804.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41.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41.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华宁县水利局2025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