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华宁县中心城区及青龙镇等4乡镇集镇中心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华宁县中心城区及青龙镇等4乡镇集镇中心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第1号)的要求,现将《华宁县中心城区及青龙镇等4乡镇集镇中心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在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普金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郭 辉 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保护及行政审批股股长
(三)听证监察人
张其定 县司法局副局长
潘 薇 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四) 听证代表
刘福寿 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杭德江 县政协党组成员、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张保洪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杨绍祥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刘一夫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张 景 宁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文 宁州街道办事处土地储备专项工作组副组长
何永辉 宁州街道办事处城关社区群众
郭 顺 宁州街道办事处郭家营社区群众
朱家洪 宁州街道办事处右所社区群众
李东旭 青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玉洪 青龙镇青龙社区群众
邱有才 青龙镇落梅村委会群众
郑 力 盘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雷国绘 盘溪镇方那社区群众
李 荣 盘溪镇各纳甸村委会群众
张子鸿 华溪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祖成 华溪镇华溪社区群众
许旭东 通红甸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建春 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大婆左村委会群众
(五)听证记录人
刘云莲 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沈 梅 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保护及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
(六)听证旁听人
李绍熙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普乙敏 县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
杨 敏 县自然资源局宁州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 良 县自然资源局青龙自然资源所所长
马俊峰 县自然资源局盘溪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 超 县自然资源局华溪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 浩 县自然资源局通红甸自然资源所所长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二)欢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三)请各听证代表提前草拟发言提纲,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华宁县中心城区及青龙镇等4乡镇集镇中心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听证稿)
2.代表发言提纲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2 代表发言提纲.doc
附件1 华宁县中心城区及青龙镇等4乡镇集镇中心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听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