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华宁县先后制定出台《华宁县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见分工方案》等文件,实现2024年创建和命名2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2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全覆盖的目标。需要必要经费保障。
2022年,县委县政府提出2023年创建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进步县,并在下一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华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华宁县先后制定出台《华宁县贯彻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见分工方案》等文件,提出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和任务,正式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推动全县重点单位加快推进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效,2023年我县已经成功创建了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但是创建经费一直没有拨付。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四、项目基本概况
华宁县现有总人口 19.04 万人(七人普),境内居住着汉族、 彝族、苗族、哈萨克族、傣族、拉祜族等 36 个民族,其中汉族、彝族、苗族为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例为30.90%。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永恒的工作主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创全县各族群众深度交往交流交融、和睦共处、和谐共进的新局面,为华宁“一都两区三基地”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打牢民族团结根基,为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华宁创建成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谱写华宁新篇章。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围绕主线发力。充分发挥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机制作用,始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核心目标和评价标准,把推进全域创建和指标体系落实作为基础性工程,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
(二)落实两个纳入。认真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 纳入”,持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探索落实“两个纳入”的具体措施,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精准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三)抓好学校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活 动,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抓手,建好、用好学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这一重要阵地,在中小学全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学科融入,丰富活动,拓展教育渠道,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推动进教材、进学校、进课堂,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构建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重点抓好华宁一小、华宁一中两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示范引领作用。
(四)普及社会教育。大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教 育,落细落实《华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方案》, 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平台载体作用,开展好理论阐 释、政策解读和故事宣讲。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民族文化、民族节庆、体育活动等,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找准结合点,把接地气、纯粹的、多元的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华宁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积极作用,推动工青妇、非公经济等组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讲座、文体活动、纪念活动等方式,多形式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教育,增强感染力,不断扩大覆盖面。
(五)加强阵地建设。结合华宁县实际,突出特色,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全面推动县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主流媒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陈列馆、档案馆、文化馆、科技馆、规划馆等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阵地。品牌化打造“泉、桔、陶”,以“普朝柱故居”、“万松山革命烈士纪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阵地,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全覆盖,让网络新媒体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成为具有华宁辨识度的品牌标识。
(六)全面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坚持用共同理想信念铸魂、 用红色基因固本、用中华文化培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讲好“万松山革命烈士的故事”,打造“红色文化基因库”,实施各族干部教育示范工程、各族青少年教育强基工程、各族群众教育固本工程,不断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活动。结合实际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打造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优秀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书籍、舞台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美术作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确保各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先创建后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给创建单位,预计需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补助经费2,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华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内完成建设内容,2024年上半年创建成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5年申报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3年具体要求是:5月前完成示范点打造成工作,并命名县级示范单位40个左右;7-8月完成创建宣传片制作,并进行专家评审;8-9月完成制作创建画册;10月完成民族团结故事书征集、印刷、制作、出版工作;11月完成示范县创建需开展县城及乡镇(街道)建设示范街区、主题公园氛围营造工作;12月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2024年1月完成互观互检并根据具体情况补齐短板,撰写创建报告,2月申报市初验,3月申报省级验收。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深入贯彻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创新服务管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是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华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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