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原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事局关于适当提高我市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玉组通〔2007〕29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原离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的通知》(玉财社〔2023〕8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四、项目基本概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服务群众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华宁县村(社区)干部职业化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市级实施的农村原离职村办干部生活补助政策,华宁县共有原离职村办干部58人,其中,宁州街道28人,青龙镇18人,盘溪镇8人,华溪镇3人,通红甸乡1人。华宁县原离职村办干部按每人每月412元-570元12个标准执行,2026年发放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58人。
六、资金安排情况
华宁县原离职村办干部按每人每月412元-570元12个标准执行,2026年发放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58人需资金332862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1月-12月,按月发放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此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服务群众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村(社区)干部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