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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1-09 14:01   点击率:2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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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司法局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华宁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及时更新华宁县司法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信息。2025年经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文件、信息54条,每日关注群消息,按照县政府办信息股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经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原创信息83条,转载信息39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华宁县司法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受理答复群众及法人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历年来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引导、积极回应,我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已向县政府办信息股报备并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严格落实内容定期更新、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华宁县司法局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政府办建设的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部门信息。管理、维护、运营好我局政务新媒体账号——“华宁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认真运营我局政务新媒体,向县政府办信息股报备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统一管理平台,建立《华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在正式公开前,应当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预先对应当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渠道单一;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公开不及时;三是偶尔会出现不准确的表述。我局开设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同步公开至微信公众号、微博;提高工作效率,对负责的同志监督催办,尽快公开至两网、微信公众号;在公开的同时,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表述错误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