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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0-28 09:10   点击率:42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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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场馆等大型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规划;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教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及经费统计分析;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资助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

4.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办学体制、激励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报批、审批工作。

5.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6.统筹全县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管理,组织参加和举办(承办)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

7.拟定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师资格等其它社会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生学籍。

8.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9.指导教育督导和评估,强化督导职能,加大督政、督学力度,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教育职责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10.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11.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12.负责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县内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配合编制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

13.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团、协会组织。

14.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基层党建为抓手,以“教育创新,内涵发展”为动力,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深入开展教育扶贫、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1.党对教育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强化“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责任落实机制,与各学校支部书记签订了《华宁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华宁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华宁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二是强化“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对各学校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学习,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入心入脑,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增强法治意识,强势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办事、依法办学、尊章守纪自觉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各类教育稳步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有幼儿园42所,在园幼儿5985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8%,学龄前儿童入园入班率为135%。有普惠性幼儿园10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901人,覆盖率为93.55% 。郭家营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被认定为省二级一等幼儿园,新庄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被认定为省二级二等幼儿园。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小学70所,在校小学生1303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5%。有初中9所,初中在校生7098人,初中毛入学率127.2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18%,残疾儿童入学率为100%。今年2421人参加中考,市属三所高中录取158人,总分500分以上408人,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县有普通高中2所,普通高中在校生3097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6.93%。有1003人参加高考,全部上录取线,总上线率达100%。达本科线248人,本科上线率24.73%。达一本线15人,一本上线率1.5%。

职业教育特色进一步凸显。县职中有在校生626人,学生文化课合格率达100%,专业技能合格率为98%,毕业生就业率为96%。学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云南华宁国际陶都”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与云南大学昌新国际艺术学院联合办学,挂牌成立中国美术学院陶艺系实践基地,不断加强陶艺这一市级特色专业建设。

校外教育规范发展。多部门联动,对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整治,为13家达到条件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颁发了办学许可证,办学更加规范。

3.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华三中新建教学楼、运动场地修缮、地下通道已投入使用,学生宿舍楼基础加固结束,建设施工稳步推进;二是学前三期“班改幼”12个项目,已经于2020年10月底全部完工投入使用;三是厕所革命12个厕改项目已于2020年9月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四是“全面改薄”及“薄改提升”等项目稳步推进。方那小学重建、葫芦冲小学综合楼已竣工投入使用。华四中综合楼、山羊母小学综合楼正在进行装修。“薄改提升”铁埂小学综合楼、大村小学综合楼等5个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全部开工建设,现在进行主体施工。五是职中陶艺楼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4.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上学年,共发放“三免一补”和各种学生资助经费6022.00万元。为1564名在校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发放助学贷款1216.388万元。全县建档立卡户共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650人,将全部纳入资助范畴,确保无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和考取大学的学子因贫失学。

5.控辍保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教育体育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在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巩固义务教育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二是核实情况。通过“四查三比对”精准摸清全县辍学学生情况;三是强化“双线四包”责任。严格落实“县、乡、村”;“教育体育局、学校、班级”责任,双线发力,做实做细控辍保工作;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司法、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开展流失学生劝返复学工作;五是依法劝返。按照 “四步法”依法实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以法治威慑力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六是加强保学。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常规管理规定,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因材施教,提高办学水平,严防学生流失。2019年12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49人,到2020年5月底,实现了“动态清零”,无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学生辍学,基本实现了全县脱贫攻坚“义务教育保障”目标。

6.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暴发以来,教育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防控工作。建立起了局机关、学校、年级、班级四级防控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下发了《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华宁县教育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预案》等文件,促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开展人员排查。查清了寒假全县教师外出人数共有1219人,返回后按规定进行了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四是加强防控物资准备。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筹下,通过政府统一调拨、自行采购、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到75%酒精2100公斤、84消毒液3000公斤、一次性口罩137972个,红外线额温枪557只,热成像测温设备19套;五是开展网上教学。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优势,全面、及时、有效组织开展线上学习活动,做到停课不停学,把疫情对教学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六是以最严格的措施落实学校开学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学校开学条件审核,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安全、有序开学;七是持续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形成常态化防控机制。通过艰苦努力,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中、高考安全完成。

7.打造平安校园:把校园安全作为保障教育教学健康和谐发展的首要工作来抓。制定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制度落实和督促检查;加强物防、技防措施,积极排查化解学生间矛盾。多次组织教体、公安、消防、市场管理、卫健、防疫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校园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禁毒防艾等全覆盖专项指导、督查。开展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督查行动,对20家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下发了暂停和整改通知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校园欺凌、校园周边环境。组织学生开展防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一年来,华宁各级各类学校未出现群体性和校方责任性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华宁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3.华宁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4.华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华宁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9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70万元,占总收入的91.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17万元,占总收入的8.1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4.96万元,增加58.9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和2019年相同项目在2020年项目资金均大额度增加,同时2020年增加项目:2019年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300.00万元、2019年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专项工作经费6.00万元、2019年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融资租赁市级承担本息150.00万元、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维修改造项目9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4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96万元,占总支出的46.23%;项目支出720.97万元,占总支出的53.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7.10万元,增加4.5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增加4个公务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55.61万元,增加171.6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和2019年相同项目在2020年项目资金均大额度增加,同时2020年增加项目:2019年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300.00万元、2019年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专项工作经费6.00万元、2019年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融资租赁市级承担本息150.00万元、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维修改造项目9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0万元,增加4.5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增加4个公务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8%。日常年支出20.66万元/人,人员经费年支出15.09万元/人,日常公用经费年支出5.57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5.61万元,增加171.6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和2019年相同项目在2020年项目资金均大额度增加,同时2020年增加项目:2019年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300.00万元、2019年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专项工作经费6.00万元、2019年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融资租赁市级承担本息150.00万元、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维修改造项目9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华宁县老体协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华宁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经费;青科中心非税收入返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青中心维修费和办公费等;2019年第一批省级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和2019年第一批省级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2019年玉溪市优秀贫困学子奖励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建档立卡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2020年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市级承担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华宁县教学设备租赁费;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市级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会议费以及太阳能设施维修费、归还C级不安全校舍改造资金借款;2019年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融资租赁款市级承担本息主要用于支付华宁县教学设备租赁款;2019年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019年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老体协工作经费;2020年体彩公益项目资金(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体育场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工程;2017年度第二批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付老衲冲小组互动场地建设费;2018年度第一批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付华宁县体育场地项目经费、全民建设器材费和综合训练馆及功能房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7%。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7.93万元,增加68.5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2020年增加4个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020年和2019年相同项目在2020年项目资金均大额度增加,同时2020年增加项目:2019年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300.00万元、2019年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专项工作经费6.00万元、2019年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融资租赁市级承担本息150.00万元、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维修改造项目9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7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05.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48万元、高中教育51.00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25.65万元、其他教育费指附加安排支出187.72万元、其他教育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部分和公用经费,以及华宁县老体协工作经费、青科中心非税收入返还专项资金、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市级承担资金、2019年玉溪市优秀贫困学子奖励经费、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2019年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融资租赁款市级承担本息的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体育场馆100.00万元、群众体育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和2019年基层老体协组织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9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7.2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2.68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6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4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4.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标准,以及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76万元,下降4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3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0万元,下降72.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标准和次数,大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占84.96%;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占15.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镜)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开会和培训,调研考察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校安办、基教科研究一村一幼工作和是教体局调研华宁2018-2019年全民健身路径安装及使用情况、选调考察工作,以及接待盘溪镇政府商讨助学贷款追缴事宜、玉溪市资助中心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调研扶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4万元,增加7.5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召开市级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度督导会议和公开选调教师考试会议,会议费支出大额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9.37万元、水费1.76万元、电费1.47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差旅费6.97万元、维修费0.01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2.22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劳务费47.62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福利费0.7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费10.4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708.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6.66万元,固定资产281.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8.00万元,无形资产102.5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2.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9.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4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8.81 

296.66 

281.64 

232.46 

0 

0 

49.18 

0 

28.00 

102.51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华宁县财政局关于县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对照目标设定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单位绩效目标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评价,完善部门制度建设、增强部门支出安排的前瞻性、优化部门资产配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华宁县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预算编制准确、完整、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制度齐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部门项目绩效达标。部门职责项目自评结论。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华宁县盘溪江社会非标准足球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2020年,华宁县新建社会非标准足球场地8块。本项目补助的华宁县盘溪江社区社会非标准足球场,于2020年4月9日开工,同年7月2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对推进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影响显著。年底财政收回额度,资金尚未支付。

2.项目二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2020年,按照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及全市年度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部署,本年度未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年底财政收回额度,资金尚未支付。

3.项目三数字化校园建设融资还款县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100.00分,等级:优。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4〕55号 )确定项目目标和重点:到2015年,基本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明显提升,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全市数字校园实现全覆盖,小学、初中、高中的生机比分别达到20∶1、10∶1和7∶1,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所有学校都建成校园网并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100%,基本实现云计算服务、分布式管理,市、县、学校交互共享的资源服务体系,让全市所有学校都受益于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华宁县教育局2016年3月1日与云南城投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玉溪市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还款合同,华宁县产品所附清单的资金分五年还清,每年还款2次。

4.项目华宁县盘溪龙潭营社会非标准足球场地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2020年,华宁县新建社会非标准足球场地8块。本项目补助的华宁县盘溪江社区社会非标准足球场,于2020年4月9日开工,同年7月2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对推进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影响显著。年底财政收回额度,资金尚未支付。

5.项目五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校园县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80.00分,等级:良。华宁县教育局2016年3月1日与云南城投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玉溪市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还款合同,华宁县产品所附清单的资金分五年还清,每年还款2次。

6.项目六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9.24分,等级:优。用于组织2020年各种培训、会议、幼儿园租金等工作,支付学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华宁一中、县幼儿园晋级升等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教育督导测试试卷费等。一是改善办学条件;二是优化了育人环境,提高了社会效益。提高办学质量。年初预算450万,实际使用415.83万,结余34.17(年末财政收回),因县财政财力薄弱,无法全额拨付。6.项目六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9.24分,等级:优。用于组织2020年各种培训、会议、幼儿园租金等工作,支付学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华宁一中、县幼儿园晋级升等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教育督导测试试卷费等。一是改善办学条件;二是优化了育人环境,提高了社会效益。提高办学质量。年初预算450万,实际使用415.83万,结余34.17(年末财政收回),因县财政财力薄弱,无法全额拨付。

7.项目七华宁县老体协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84.00分,等级:良。用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我国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是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维护和保障老年人体育健身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在宁州、盘溪、华溪、青龙、通红甸成立华宁县老年人基层体育协会;在75个村委会成立华宁县老年人基层体育协会分会;在各村小组成立华宁县老年人体育活动小组。

8.项目八青科中心非税收入返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82.00分,等级:良。按照“快乐参与  发现自我  收获幸福”的办学理念,2020年对全县广大学生进行文化、体育、艺术、科技、信息技术等方面分校外教育培训,并组织开展各项校外活动,但是2020年因疫情未能按时完成。

9.项目九体育中心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80.00分,等级:良。华宁县体育中心至2018年已经完成了体育场项目建设、体育场综合训练馆等建设。现体育馆免费对外开放,体育中心每天接待人数较多。非税收入无法保障体育中心日常维护支出。为了确保体育中心承办各级比赛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成为我县广大群众的活动舞台,做好日常维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维护付管理人员劳务费、水电费、设施修缮,但是2020年财政未拨款。

10.项目十数字化校园建设融资还款县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100.00分,等级:优。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4〕55号 )确定项目目标和重点:到2015年,基本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明显提升,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全市数字校园实现全覆盖,小学、初中、高中的生机比分别达到20∶1、10∶1和7∶1,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所有学校都建成校园网并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100%,基本实现云计算服务、分布式管理,市、县、学校交互共享的资源服务体系,让全市所有学校都受益于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11.项目十一华宁县宁州街道新城社会非标准足球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2020年,华宁县新建社会非标准足球场地8块。本项目补助的华宁县宁州街道新城社会非标准足球场,于2020年4月9日开工,同年7月2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对推进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影响显著。项目已实施,但因县财政资金紧张,相关经费未能拨付。

12.项目十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2020年,华宁县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次,参训预备社会体育指导员40人,批受37人;推荐晋升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人,获批5人。本年度指导员培训对提升华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产生显著的影响,各参加培训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2020年末财政收回款项,未支付任何款项。

13.项目十三市级后备人才基地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2020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加快华宁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的原则,深化体教结合。1. 全年创建玉溪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所、玉溪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4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覆盖率达30.38%,认定率100%。2. 组织14支队伍,共377人,参加包括游泳、田径、篮球、足球、排球、足球啦啦操等6个大项的比赛,获团体女子篮球、初中组女子足球第一,个人田径金牌9枚,游泳金牌3枚的喜人成绩。3. 组织6名教师参加“云南足协青训体系丙级(云南足协E级)教练员”培训,一期培训通过6人,参训通过率100%。4. 充实保障各训练点设施设备需求,落实选材测试、招生体检、运动员参赛等制度。全年储备游泳、田径、足球、篮球等县重点项目体育后备人才200余人,参训学员及家长满意度达95%。2020年末财政收回款项,未支付任何款项。

14.项目十四市级后备人才基地建设补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分,等级:优。按照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要求,完成体育后备人才训练、选拔、输送、参赛任务;各基层训练点全年参训学员不少于100人,外出参赛不少于2次,挑选备案人才数不少于12人,输送上级体校人数不少于3人,因县财政财力薄弱,无法拨付。

15.项目十五宁州公园地掷球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华宁县宁州公园地掷球场提升改造项目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在宁州公园原有地掷球场基础上,铺设换填竞赛级沙粒,搭建钢构雨棚,设置软式护网,建设简易收纳室,因县财政财力薄弱,无法拨付。

16.项目十六华宁县华溪小寨社会非标准足球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0.00分,等级:优。2020年,华宁县新建社会非标准足球场地8块。本项目补助的华宁县盘溪江社区社会非标准足球场,于2020年4月9日开工,同年7月2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对推进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影响显著,因县财政财力薄弱,无法全额拨付。

17.项目十七华宁县老年体育活动场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99.24分,等级:优。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2层综合馆一座,一层设置门球场地,二层设置乒乓球室、棋牌室、舞蹈排练室、学习休息室等综合活动室;馆外新建篮球场、地掷球场各一块。项目工作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县少体校配合实施,华宁县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由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华宁县财政局作为财务监管及绩效评价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客观、全面。项目图纸初审未通过,图纸修改中;项目前期资金拨付不到位。

18.项目十八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分数:100.00分,等级:优。完成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田径场及田径场单边看台升级改造。对华宁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产生显著的影响,参加锻炼和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项目已实施,资金未足额使用,但是2020年预算资金已全部拨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