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居民收入增速喜人,消费潜能不断释放。
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态势良好
据反馈数显示,2021年,华宁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616元,较上年增加2893元,同比增长10.8%,高于全市、全省0.6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市第2位。
按常住地分,华宁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384元,较上年增加4013元,同比增长9.7%,增幅高于全省0.6个百分点、全市0.5个百分点,增速全市排名第1位。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40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8元,同比增长11.3%,增幅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全市0.4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市第3位。
二、“三个消费”平稳增长,消费潜能不断释放
2021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0894元,同比增长12.2%,增幅比全市高0.2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2位。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8895元,同比增长11.5%,增幅比全市高0.1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第5位。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5286元,同比增长12.7%,增幅比全市高0.7个百分点,增幅全市排名第2位。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6,低于全国、全省,与全市持平,比上年同期下降0.04,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签发人:李文萍 审核人:刘世军 撰稿人: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