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华室字〔2019〕15号)文件中我单位的职责职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我单位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为保证顺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算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200,000.00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到位,人民群众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该项目为食药监管事务支出,一加快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治。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加大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大力整治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企业 、小作坊,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加工、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强化对食品经营行为的规范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强化餐饮环节整治。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持证餐饮单位动态等级评审和重点品种监管性抽查工作,加大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确保2025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继续推进药械安全监管。以药品远程监管网络为平台,落实基本药物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开展药品销售人员登记备案及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备案工作,完善药品企业信用用档案。强化药品购销渠道、仓储管理、药师在岗履职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大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管检查力度。强化疫苗经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疫苗行为。加强中药饮片和中药材购入渠道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基本药物, 发布虚假广告品种、发生不良反应的品种、高风险产品、农村药品的抽检力度,完成全年的抽检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专项经费2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抽检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抽检耗材、试剂等成本补偿费用:
食品安全培训按照任务数每年5次、每次大概120人,每次培训一天测算,60,000.00元用于食品安全培训。
食品安全检查按照食品股4人,每月平均每人2次下乡,每次50元差旅费测算,4,800.00元用于食品安全检查等差旅费。
便携式计算机购置4,500.00元用于配备快检车配套便携式计算机。
食品工作用打印纸10,000.00元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办公用纸。
食品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理、三合一台账、验收台账)9,000.00元用于印制台账发放从事食品经营店登记使用。
小摊贩备案卡5,000.00用于发放从事食品经营店注册备案发放卡片。
食药安全宣传资料17,600.00元主要用于预防野生菌中毒等食品安全及用药用械安全的宣传资料费用;
药品四项监测培训1,500.00元用于开展药品四项监测培训,计划每年两次,每次平均15人次。
药品下乡检查差旅费5,400.00元用于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检查工作下乡差旅费。
A4彩色打印机39,992.00元用于配备一台彩色打印机开展食品药品工作需要。
食药工作下乡公车用油12,208.00元用于食药检查工作下乡公务车辆燃油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主要根据县财政局财力保障水平支出,季度目标预计为一季度预算执行率为20.00%,支出40,000.00元,二季度预算执行率为50.00%,支出100,000.00元,三季度预算执行率80.00%,支出160,000.00元,四季度预算执行率100.00%,支出200,000.00元,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00.00%。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专项整治,我局进一步建立了科学、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管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同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药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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