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并取得新成效,为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筑牢思想强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13次,举办全县法治培训17期(次),培训干部3110余人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参加庭审旁听4次,不断树牢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高位谋划压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制定印发《华宁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扎实推动工作有序落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工作格局,通过述法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实现5个乡镇(街道)、56个部门述法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三是强化督察促落实。对5个乡镇(街道)、4家行政执法单位同步开展2025年实地法治督察及行政执法检查,对52个单位采取书面督察,对18个行政执法单位分别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二)优化政府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全面建立履职清单,着力破解治理难题。建立“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高质量编制完成了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917项。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设综合服务专区1个,专窗9个,承办事项1326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6548件,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办件2374件,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办件2697件,容缺事项办理4718件。政务服务评价率68.93%,好评率达100%。梳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版)236项。三是赋能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深化“为宁速办”营商品牌,制定《华宁县“干字当头”聚力打造“为宁速办”营商品牌工作方案》,联合第三方专业团队共建华宁县“为宁速办”综合服务平台。全面落实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机制,持续办好惠企实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改进涉企执法工作,持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不得提交讨论”原则,构建“单位法律顾问+司法行政部门+政府办公室”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相关责任部门协同联动、规范承接审核任务。2025年,共完成214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建设项目、政府合同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审查率100%,提出法律意见62条,确保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三是发挥法律顾问护航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各环节,全年参与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合同审查,协助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5件,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37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2025版)》,明确集中事项行政处罚79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华宁县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更新公示全县40个行政执法部门主体信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次257人参加,通过率9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业务能力培训14期覆盖1100余人;三是深化专项整治,聚焦“两违四乱”涉企行政执法等突出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两违四乱”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华宁县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排查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74个;推广使用“云执法”APP;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10条,采纳8条;推动建章立制26项,执法扰企现象明显减少。四是强化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二目录三清单”精准监管模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全市率先设立5个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17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集中交叉评查、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评查执法案卷274件,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26个;省、市抽评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100%。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示函5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6份、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1份,通过案卷评查、走访座谈、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五)健全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规范运行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0条,涵盖重大决策、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严格规范办理规程,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办理质量。全年,共承办市、县人大代表建议88件(市级19件、县级69件),市、县政协委员提案56件(市级5件、县级5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满意度达100%。三是主动接受多元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配合审计、财会、统计等专项监督,对监督反馈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深化法治实践,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实现规范化、实体化运作,依托执法单位健全完善派驻、轮驻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全县累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872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服务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0件,上年结转6件,结案46件,通过和解化解行政争议纠纷20件;纠错10件,纠错率21.7%,发出意见书8份,建议书2份,以刚性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与法院对比主渠道比值为4.16,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行政诉讼12件,败诉1件,败诉率8.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进乡村、进企业”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群众企业复议维权知晓度显著提升。三是普法宣传实效性不断增强。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每天学法十分钟”广播栏目;夯实普法阵地建设,调整充实普法宣讲团成员、优化配备法治副校长;创新推行“菜单式”普法,开展“八五”普法验收。配齐配强“法治副村长”77人,建立“云小普”普法志愿者80人、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823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75户,7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001人次,办理援助案件共379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问题
2025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工作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比较薄弱,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压得不实;四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待加强,监督力量薄弱手段单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最新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大对“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强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科学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狠抓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法治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健全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