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预算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2023 年我部门预算项目共有4个,其中4个本级项目。 现将4个预算项目情况公开如下:
一、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专项经费
(一)项目名称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玉溪市2021年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评的通知》,落实“县(市、区)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设立应急周转金”的政策。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保障网格化,有效实施对用人单位用工的实时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落实“县(市、区)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设立应急周转金”的政策。
(五)项目实施内容
足额储备应急周转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动用资金,确保农民工兄弟“不忧薪”,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查重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资金安排情况
纳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劳动保障监察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应急周转金100.00万元,共计103.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年初拨入应急周转金,劳动保障监察专项工作经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动用资金,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保障网格化,有效实施对用人单位用工的实时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落实“县(市、区)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设立应急周转金”的政策。
二、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人员(县级)生活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人员(县级)生活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云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关于转发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5〕225号)、《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38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 〔2022〕2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稳定“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根据云人社发〔2015〕138号、云人社通 〔2022〕26号文件精神,设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费专项资金项目,并及时掌握各年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
(五)项目实施内容
及时掌握“三支一扶”大学在岗人数,预测下一年度招募人数,并根据当年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标准,进行专项资金测算,依据《关于转发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5〕225号)要求“所需财政承担的经费,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分担”。测算出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金额,依据《云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云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省级财政每人每月合计补助4167元,差额部分由各州(市)、县(市、区)财政保障补齐。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六)资金安排情况
纳入县财政年初预算,三支一扶人员(县级)生活补助资金112617.44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本级财政按月拨付拨付,计划2023年在岗人次为208(1-8月2021招募6人、2022年招募9人;9-12月2022年招募9人、2023年计划招募13人)。社会保险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为4352。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为696.32元.人/月,县级承担50%为348.16元.人/月,合计72417.28元;工伤保险单位承担为16.54元.人/月,1720.16县级承担50%为8.27元.人/月,社会保险合计74137.44元。艰边补185人/月,合计38480元。社会保险、艰边补2023年计划总计112617.44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努力造就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三、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专项资金
(一)项目名称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将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费用测算报告》、《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第1次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将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华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审批表》、《华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3期》。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5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开展具体时间以玉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为准,预计为2023年4月出招考公告,5月进行事业单位招考笔试,6-8月进行事业单位招考面试相关工作,预计于8-10月全部上岗完成招录全部工作。华宁县财政部门在华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足额拨付,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实际情况支付招考相关费用。
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于2022年9月全员上岗,按照文件要求将满一年将进行初聘培训,计划2023年9月进行2022年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初聘培训。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为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资金发放额度,财务对接财政,资金拨付后,华宁县人力资源社会障局按当年事业单位招考实际情况按时支付。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招募到位107人,笔试统一由市级组织,面试费用支出120000元。预计2023年华宁县事业单位招考费用为笔试190000元、面试110000元,共计300000元,华宁县财政部门按300000元/年拨付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年满一年将进行初聘培训人数107人,培训天数3天,培训每天每人所需费用250元,共计80000元,资金由华宁县财政配套,拨付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使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招聘笔试场地、考试用品费用支出34000元、笔试监考人员考务费用支出156000元(含劳务费、餐费支出);面试场地、考试用品费用11400元、面试评委费用及考务人员支出78600元(含住宿费、餐费、劳务费用)、面试试卷费用20000元。
财政下达资金据实际拨付时间及时拨付;及时掌握2022年新进事业人员在岗人数为109人,进行培训专项资金测算,预算如下:伙食费支出33300元,场地费支出1605元,师资费用支出3800元、住宿费支出38400元,其他费用支出2895元。培训所需费用由县财政配套。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招聘费用的使用和管理,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为全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持。
四、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软件运行维护经费
(一)项目名称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软件运行维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利用省人社厅已建《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系统资源,通过网络管理工资业务,提供数据分析、统计和决策支持,提高工资业务管理效率,实现华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与全省统一,确保数据集中,精确统计。我县需与昆明市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华宁县应用“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使用合同》,合同实施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合同金额:维护服务费用为¥30000.00,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保障全县各单位系统正常运行,正常办理工资审批业务及其他相应功能,现申请解决2023年系统维护服务费用3万元(叁万元整),今后该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为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为工资福利股“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软件运行维护费。与昆明市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华宁县应用“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使用合同》后,按时支付。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资金分一次拨付,合同签订及时支付。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度合同到期后,与昆明市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华宁县应用“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使用合同》,按时支付年系统维护服务费用3.00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利用省人社厅已建《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系统资源,通过网络管理工资业务,提供数据分析、统计和决策支持,提高工资业务管理效率,实现华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与全省统一,确保数据集中,精确统计。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项目公开表_人事人才管理股专项资金.xls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项目公开表_工资软件运行维护经费.xls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项目公开表_劳动监察专项经费.xls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项目公开表_三支一扶人员(县级)生活补助资金.xls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