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宁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
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华宁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和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4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华宁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
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全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结合华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聚焦破解参保结构不优、缴费档次偏低等突出问题,高位统筹、精准施策、强化调度、注重实效,充分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加快推动全县社会保险从“有”向“好”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摸清底数,精准发力。全面排查各类群体的参保能力,动态管理重点群体信息库,研究针对性措施办法,提高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异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积极创建示范乡镇(街道),提高工作实效;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四是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健全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调度、督促检查、通报问责等机制,有效破解压力逐级消减、作风不实、措施不力等问题,全县上下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工作目标。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巩固提升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成果,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推动参保质量大幅提升。通过3年努力,到2024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缴费阶段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达3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500元以上。
二、险种和范围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职工;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各种灵活就业人员。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华宁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服务对象摸排,建立健全扩面增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1.完善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
2.全面开展重点群体摸底。结合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基层社保协办员、志愿者等开展入户调查。精准识别重点突出8类群体:一是具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能力和缴费意愿的城乡居民;二是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的群体;三是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四是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五是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六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七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八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3.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在全面深入摸底调查基础上,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情况变化每半年更新1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注重提升宣传引导针对性,提升广大群众支持率和参与率
1.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宣传主导作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集体学法重要内容,将社保政策宣传课程纳入各级各部门培训内容。以政府发布通知的形式向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个人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权益和义务,县级和每个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社保服务先锋队,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人社部门领导、社保政策专家、社保经办业务能手等组成,深入机关、企业、村组、社区、家庭等进行政策宣讲。〔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农商行、各乡镇(街道)〕
2.建立常态化社保政策宣传机制。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渠道和网络新媒体、新业态平台等创新渠道,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舆论,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且参加更高保障水平保险”的共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农商行、各乡镇(街道)〕
3.聚焦重点群体宣传。依托参保提质人员信息系统,筛选分类有能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种植养殖大户、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居民养老保险中有潜力提高缴费档次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断缴人员等重点群体,采取清单式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方案,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五进”活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宣传周、“春风行动”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场所和重大节日、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程返乡、外出务工等关键时间节点,实行精准推送宣传。注重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或小群体宣传讲解,现场释疑解惑,提高宣传实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工业园区、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税务局、县农商行、各乡镇(街道)〕
4.简化实化新颖化宣传内容。宣传内容力求简洁明了,做到图文并茂、形象生动,让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认真落实系列惠民政策,激发各类群体参保积极性主动性
1.打造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参保质量示范乡镇(街道)。将青龙镇、华溪镇打造为全县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大力鼓励当地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居)委会、村组(社区)干部、党员带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辐射带动其他村(居)民积极响应,大幅提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农商行、青龙镇、华溪镇〕
2.引导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优化缴费流程,落实全面开放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等政策;引导具备经济条件的城乡居民及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持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延续缴费,鼓励中断缴费人员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农商行、各乡镇(街道)〕
3.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等政策,确保60岁以上老年居民能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4.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调整优化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结构,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政策,鼓励有缴费能力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5.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一定标准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6.落实援企减负和社保扶贫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增强为职工参保缴费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落实社保扶贫登记、保费代缴、待遇领取“三个100%”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7.注重发挥金融“助推器”作用。鼓励引导金融、保险机构积极研究相关金融产品,帮助支持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更高保障水平的职工养老保险和提高缴费档次。〔责任单位:县人行、县农商行〕
(四)着力推动实现更充分就业,助推社保扩面增效工作
1.推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围绕将玉溪打造成为“吸引外来人口就业居住第一目标城市”的目标,协同联动经济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建设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创新推进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竞争力。营造外来人员友好包容环境,助力外来人员创新创业,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持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紧盯全县“一都两区三基地”、“3+5”产业体系及工业倍增计划、10个制造业全产业链,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挖掘新业态新就业岗位,鼓励劳动者从事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物流快递等新兴职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系列扶持政策,着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精准制定实施技能培训计划,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3.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市内转移就业为主,以“稳存量、保增量、调结构、促增收”为目标,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宣传发动、收集、推送优质岗位信息,推行组织化保证与市场化推动相结合模式,抓实转移就业工作。优化转移就业结构,通过强化技能培训、落实帮扶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由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五)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反社保法规行为打击力度
1.规范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业态用工性质和特点,规范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对于外卖站点、快递站点、网络直播公司等组织使用的全日制从业人员,应与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应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加大对新业态从业人员雇主及各类企业的劳动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使违法者付出较大的违法成本。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探索建立群众举报有奖、部门联合查处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加强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对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
(六)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服务,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保服务温度
1.加强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社保经办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充实稳定各级社保经办队伍,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精准参保登记管理。对中青年人员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采取见一次面(或通一次电话)、算一笔账、送一份宣传单“三个一”措施,做好参保险种选择和参保登记工作;对45周岁以上大龄城乡居民,通过调查摸底和数据比对,形成精准扩面提质清单,推动精准宣传。〔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3.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时效。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社保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延伸,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社会保障卡应用,打造社会保障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行电子社保卡应用,形成“一卡通”便捷服务模式。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库在群众办理社会保险事项中的运用,助力解决社会保险领域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探索综合柜员制建设,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4.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通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怀社会保障这个“国之大者”,站稳人民立场、增进人民感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咬定目标不松懈,以钉钉子精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促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
(三)细化任务分工。各乡镇(街道)收到文件后1个月内制定出台本地工作实施办法。要层层分解指标,明确具体任务,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对行动计划中的各项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压实村(社区)组责任,列出任务台账,一项一项抓落实、见成效,确保落到实处。
(四)强化工作调度。建立“每月调度、每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工作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定期通报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反馈。
(五)严格考核问责。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对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县政府领导将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乃至追责问责。
附件:
附件1:关于成立华宁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附件2:华宁县2022—2024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目标计划.docx
附件3:华宁县2022—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目标计划.docx
附件4:华宁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工作项目清单.xlsx
附件5:华宁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每月调度、每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工作制度.docx